
证券简称:硕贝德 公告编号:2024-045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贝德”、“公司”)于2024年2月以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惠州德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特”),注册资本1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5月德特与尹志君等10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惠州欣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欣硕”),认缴总出资额1,000万元,其中德特出资25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2、硕贝德于2024年3月与上海仟御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仟御辰”)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硕贝德以1元向仟御辰转让其持有江苏硕贝德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贝德微电子”)20%股权(认缴出资1,000万元,实缴出资0万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硕贝德微电子8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硕贝德于2024年7月与欣硕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拟以人民币1元向欣硕转让持有硕贝德微电子20%股权(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实缴出资人民币0万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硕贝德微电子60%股权。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硕贝德控股子公司惠州硕贝德汽车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智联”)于2024年3月以54.90万元受让惠州市睿德天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惠州硕贝德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电子”)2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汽车智联持有汽车电子10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4、为落实国企改革发展要求,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拟将其持有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阳”)6%股权无偿划转至江苏金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综合考虑,硕贝德决定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公司仍持有科阳7.241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5、硕贝德全资子公司广州硕贝德无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硕贝德”)于2024年4月通过竞拍方式以288万元获得广州知识城新一代信息技术价值创新园内土地使用权,宗地面积2,752平方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6、硕贝德参股公司WIN BILLION TECHNOLOGY LIMITED(亿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亿胜”)的股东李治南先生于2024年5月拟将其持有香港亿胜36.10%股权以837.09万美元转让给宫龙先生。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7、硕贝德于2024年7月获悉,李旺、车颖轩拟分别向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苏州聚合鹏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0%、1.31%份额。经综合考虑,公司放弃该等份额的优先购买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属于董事长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