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邹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渝(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坤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联交易事项 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向关联方重庆浩康医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承租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0号17楼的办公场地,建筑面积为976.63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租金为每月4万元(含税),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44万元人民币。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资产抵押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3年(最终授信期限以浦发银行重庆分行的审批为准)。本次授信额度申请以公司自有的土地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募投项目情况 (1)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将“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2月29日调整至2024年4月10日。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情况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减“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2,000万元,增加至“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后,“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变更为8,000万元,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8,000万元。 2)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拟对“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进行追加投资,预计5,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拟从“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调入,剩余资金将全部以自有资金追加投入。调整后,“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变更为15,000万元,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18,000万元。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已经进入单产线试生产阶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后续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 (1)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9日收到财务负责人邹喜友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24年2月29日起辞职生效。邹喜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财务负责人的选聘工作。在新任财务负责人就任前,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渝先生代为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2)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3日收到总工程师李朝亮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24年4月3 日起辞职生效。李朝亮先生因年龄及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总工程师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技术专家职务。 (3)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31日收到副总经理刘龙成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24年7月31日起辞职生效。刘龙成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绿色创新中心主任职务。 5、股份回购事项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截至2024年9月20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36%,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83.7500%,最高成交价为17.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20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5,852,178.0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55.5749%。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6、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增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员工对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公司未来发展目标的实现,公司决定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