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邹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喜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成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联交易事项 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向关联方重庆浩康医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承租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0号17楼的办公场地,建筑面积为976.63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租金为每月4万元(含税),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8万元人民币。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资产抵押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3年(最终授信期限以浦发银行重庆分行的审批为准)。本次授信额度申请以公司自有的土地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行政处罚事项 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3年9月12日收到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本次事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整改。 4、竞拍资产事项 为落实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解决公司未来在生产、仓储或其他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方面的需求,公司通过招拍挂的方式,以自有资金参与竞拍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的位于重庆市长寿区晏家化中路8号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6栋厂房建筑物,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6,061,217.00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公司已完成相关土地及房产的权属登记手续,并取得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是否审计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