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推动商业保险年金发展,完善养老第三支柱。报告指出,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保险产品因其保本保收益及抵御长寿风险的优势,成为养老金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层面通过个人养老金、专属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金试点等创新业务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但整体仍存在缴存意愿低、产品吸引力弱等问题。
《通知》明确商保年金业务范围,包括保险期限5年及以上、符合养老保障特点的年金险、两全险,商业养老金及金融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开发适应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新产品和专属产品,并探索符合商保年金管理需求的资产配置方式,加大对银发经济相关产业的投资力度。
《通知》的发布将加速引导保险养老需求释放,利好产服体系更为健全的大型险企。报告认为,在产品创新、康养服务、养老金规划管理等方面,大型险企更具竞争优势。
投资建议方面,报告维持对保险行业的“增持”评级,建议增持率先入围业务试点、积极布局养老及长期财富管理产服体系的中国人寿。风险提示包括监管更为严苛、资本市场波动、产服供给不及预期等。
关键数据:
-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保单数截至2023年底达到74万件,累计养老准备金规模超过100亿元。
- 个人养老金开户数量截至2024年6月末超过6000万,产品数量近800个(包括119只保险产品)。
- 商业养老金自2023年初在十省(市)启动试点以来发展迅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