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观点: 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审判理念现代化作为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关键,强调能动履职、绿色发展、系统保护、最严法治、协同治理的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理念,以深化理念变革引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 关键数据: 2023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58555件,审结231830件,其中受理环境公益诉讼一审案件6219件,审结5403件;受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55件,审结233件。
- 主要工作:
- 服务大局: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审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5386件,审结涉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民事纠纷案件2385件,审结环保行政案件1848件;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审理非法采矿刑事案件3293件,审结矿业权民事纠纷案件359件,受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民事纠纷案件54134件;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审理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刑事案件124件,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4328件;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审结涉碳市场交易案件108件;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审理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2258件,审结破坏自然保护地刑事案件13件。
- 专业化建设: 完善专门审判机构组织体系,全国法院已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2813个;做实审判职能“三合一”机制,全国共有1200余家法院实行“三合一”;优化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各高级法院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中有29家在本辖区内开展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深化跨域司法协作机制,深化黄河流域、秦岭山脉、国家公园、滨海湿地等跨域司法协作;探索借力“外脑”助审机制,规范和促进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技术调查官、咨询专家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活动。
- 法律适用规范体系: 加强司法解释制定,发布环境资源司法解释5件;强化司法政策供给,发布环境资源规范性文件3件;做实案例释法工作,发布长江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5件,典型案例9批93件;积极配合立法工作,参加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领导小组,就国家公园法、矿产资源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等研提修改意见;优化责任承担方式,创新适用技改抵扣、碳汇认购等适应“双碳”工作要求的司法新举措。
- 审判能力提升: 提升协同共治能力,会同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提升源头治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化改革,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提升法治宣传能力,持续打造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品牌;提升数字赋能水平,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平台初步建成并上线运行;锻造环境资源铁军,举办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题培训班,开展全国法院环境公益诉讼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
- 国际交流合作: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国际组织开展交流合作;共享环境司法经验,向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推荐中国环境司法案例及环境司法报告,出版相关双语书刊。
- 研究结论: 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但也面临新的更大挑战,需要继续深化理念变革,狠抓能力建设,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