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地区私人信贷指南(2024版)
引言
本指南概述了亚太地区14个司法管辖区私人信贷提供商应考虑的关键问题。私人信贷在困境和特殊状况信贷、夹层设施、基础设施债务以及杠杆收购融资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亚太地区私人信贷市场预计将持续扩大,ESG和可持续性在私募信贷市场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加。
私人信贷概览
私人信贷市场在澳大利亚持续增长,银行贷款下降形成了一个由私人信贷提供者填补的融资缺口。私人信贷将在澳大利亚经济的融资中继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持续性贷款也将稳步增长。尽管澳大利亚的二级贷款市场缺乏流动性,但债权人有利的执法制度缓解了这种流动性不足。
各司法管辖区分析
澳大利亚
- 贷款发放通常不需要AFSL或其他形式的银行许可,但提供衍生品等结构性产品时需要。
- 公司向第三方提供财务援助以收购其股份或其控股公司股份存在限制,但可通过“财务援助漂白”程序绕过。
- 公司董事需要确保交易对公司有利益,并遵守资本维持规则。
- 澳大利亚对利息征收10%的扣缴税,但某些情况下可以减免。
- 执行制度相对有利于债权人,可通过庭外和解并相对迅速地实现执行。
中国大陆
- 私人信贷市场变得越来越活跃,为离岸基金提供了巨大的机会。
- 中国房地产公司和政府融资平台仍受到限制,不得从海外贷款机构借款。
- 离岸基金通常允许向中国借款人发放跨境贷款,但需遵守外汇管理法规。
- 中国公司提供的信用支持在相对意义上可能有多强取决于具体情况。
- 执行制度相对有利于贷款方,但破产管理人可能会挑战提供担保或对资产进行抵押。
香港特别行政区
- 香港的私募信贷市场持续增长,许多信贷基金被设立。
- 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自由协商利息、费用和报酬,但需遵守MLO的规定。
- 香港公司通常被允许为第三方债务提供信贷支持,但需遵守公司章程和内部规则。
- 香港的执法制度相对有利于债权人,通常可以通过接管人迅速实现安全性的执行。
印度
- 私人信贷在印度近年来得到了增长,为投资者提供了重大机遇。
- 上市公司(不论是否上市)禁止向任何个人提供直接或间接的财务援助以供其认购或购买其自身股份或其控股公司股份。
- 在印度注册的基金如无银行执照,不得向印度借款人提供贷款。
- 印度公司提供的信用支持在相对意义上可能有多强取决于公司利益。
- 印度执法制度相对倾向于债权人,但可能需要通过法院程序解决争议。
印度尼西亚
- 印度尼西亚的信贷市场正经历显著增长,由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和金融服务扩张所驱动。
- 从监管角度来看,在为离岸方提供安全或担保方面没有限制。
- 印度尼西亚的执法制度通常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可能成为借款人/债务人试图使债务无效或挫败执法程序的对象。
- 贷款所有交易是将债务转换为股权的一种可行选择,但其他应付金额不能转换为股份。
日本
- 私人信贷在日本市场上仍然受到限制,银行和公司贷款活动的严格监管以及日本银行低成本提供的高级债务的便捷可获得性是主要原因。
- 按照正常业务流程进行贷款需要获得许可证,但一次性贷款可以辩称出借人不是在其业务过程中行事。
- 日本公司提供的信贷支持在相对意义上可能有多强取决于公司利益。
- 日本的执法制度相对有利于贷款方,但具体的执行程序根据授予的担保权利而异。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没有庞大的本土私营信贷市场,法律上的私营信贷市场主要限于获许可的货币借贷者对个人和中小企业进行的本地零售贷款。
- 贷款活动在马来西亚受到严格监管,无银行许可证的贷款人需要获得高利贷许可证。
- 马来西亚公司提供的信用支持在相对意义上可能有多强取决于公司利益。
- 马来西亚的执法制度通常不是问题,但不动产抵押权执行需要向法院申请出售令。
新西兰
- 新西兰债务市场被四家澳大利亚拥有的大型银行所主导,但私人资本参与者正在侵蚀这种主导地位。
- 贷款人和企业借款人可以自由协商利息、费用和报酬,但需遵守新西兰的税收规则。
- 新西兰公司提供的信用支持在相对意义上可能有多强取决于公司利益。
- 新西兰的执法制度被认为是对“放款方友好”,放款方通常能够在庭外快速实现执法。
菲律宾
- 菲律宾在私人信贷交易方面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市场,贷款活动受到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的高度监管。
- 借贷双方的利息、费用和报酬可以自由协商,但菲律宾法院保留在利率被认为过度或不可理喻时宣布支付利息义务无效的权力。
- 菲律宾的执法制度通常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大多数贷款人更喜欢司法外执行程序。
新加坡
- 新加坡私人信贷市场显著增长,众多信贷基金和资产管理公司增加了其投资组合规模。
- 贷款人可以在不需要根据银行法获得银行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提供贷款。
- 新加坡公司提供的信用支持在相对意义上可能有多强取决于公司利益。
- 新加坡的执法制度通常不是问题,但需遵守相关税收协定。
韩国
- 韩国的私募信贷保持稳定,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显著的机会。
- 在韩国开展贷款业务需要获得许可、授权或登记,但跨境贷款存在非正式的豁免。
- 韩国公司提供的信用支持在相对意义上可能有多强取决于公司利益。
- 韩国的执法制度通常不是问题,但需遵守相关利率限制法。
台湾
- 台湾市场由于银行和公司贷款活动的严格监管以及台湾银行提供的低成本贷款的易得性,私募信贷仍然非常有限。
- 贷款业务是一种银行业务活动,需要银行业务许可证,但个人贷款交易是允许的。
- 台湾公司提供的信用支持在相对意义上可能有多强取决于公司利益。
- 台湾的执法制度通常不是问题,但需遵守相关外汇管理法规。
泰国
- 在泰国,获照银行金融机构主导了借贷市场,通过离岸基金或非银行实体进行借贷的情况相对较少。
- 外国贷款人可以向在泰国注册但未获得银行许可证的借款人提供贷款,但需遵守外汇管理法律的要求。
- 泰国公司提供的信用支持在相对意义上可能有多强取决于公司利益。
- 泰国的执法制度通常不是问题,但需遵守相关税收协定。
越南
- 越南的私人信贷仍然有限,只有获得越南国家银行许可的信贷机构才能依法定期且以盈利为目的进行放贷活动。
- 消费者贷款在越南近年来显著增长,非银行参与者积极参与。
- 越南公司可以为越南借款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但为境外母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则需要得到越南总理的提前批准。
- 越南的执法制度通常不是问题,但需遵守相关外汇管理法规。
结论
亚太地区私人信贷市场预计将持续扩大,ESG和可持续性在私募信贷市场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各司法管辖区在监管、税收和执法方面存在差异,私人信贷提供商需根据具体情况评估风险和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