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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行业月报:8月中国电池产装量同比高增;固态电池技术迎来突破

电气设备2024-09-12陈庆、李柳晓交银国际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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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行业月报:8月中国电池产装量同比高增;固态电池技术迎来突破

电池行业月报 8月中国电池产装量同比高增;固态电池技术迎来突破 8月中国电池产装量保持同比高增。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公 众 号 , 产 量 :8月 中 国 电 池 总 产 量 为101.3 GWh, 同 比/环 比+36.8%/+10.4%:1-8月累计产量为623.1 GWh,同比+36.3%。销量:8月中国电池销量为92.8 GWh,同比/环比+43.2%/+7.5%。1-8月电池累计销量为581.8 GWh,同比+ 42.1 %。其中,动力电池8月销量为68.4 GWh,同比/环比+26.6%/+10.0%;1-8月累计销量为448.8 GWh,同比+25.5%。装车量:8月中国动力电池装车量47.2 GWh,同比/环比分别+35.2%/+13.5%。1-8月中国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292.1 GWh,同比+33.2%。 8月中国磷酸铁锂电池装车量占比继续攀升,但出口仍以三元为主。8月中国三元电池/磷酸铁锂电池装车量分别为12.1 GWh/35.0 GWh,同比+12.3%/+45.6%,环比+6.8%/+16.1%;磷酸铁锂占比环比提升2个百分点至74.2%。出口方面,8月中国动力和其他电池合计出口16.7 GWh(同比/环比分别+36.5%/+7.4%),其中动力电池出口11.1 GWh(同比/环比分别+6.1%/+16.3%);1-8月动力电池累计出口80.8 GWh(同比+5.3%),其中磷酸铁锂电池累计出口30.7 GWh(同比+33.4%),三元电池累计出口49.3GWh(同比-7.6%),磷酸铁锂电池/三元电池占比分别为38.0%/61.0%。 资料来源: FactSet 陈庆angus.chan@bocomgroup.com(86)2160653601 李柳晓,PhD,CFAjoyce.li@bocomgroup.com(852)37661854 鹏辉能源、中创新航及南都电源的固态电池技术得到突破。鹏辉能源:发布其第一代固态电池,采用氧化物固态电解质方案,独特的电解质湿法涂布工艺,整体成本相较常规锂电成本高15%左右,能量密度为280Wh/kg,计划于2025年后搭载硅负极做到300Wh/kg,将在2025年中试研发、小规模生产,2026年批量生产。中创新航:推出“无界”全固态电池,能量密度高达430Wh/kg,容量超过50Ah,并计划于2027年装车。南都电源:公司表示其研发的固态电池产品能量密度可达350Wh/kg,循环寿命2000次,已通过热箱、短路等安全项测试,各项指标顺利完成,将于今年4季度完成项目验收。 投资启示:9月初小鹏汇天“陆地航母”首次亮相广州,并进行公开试飞,意味着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再度提速。随着eVTOL等低空飞行器的广泛应用,对高能量密度、长续航和快速充电的电池需求日益增长,固态电池有望受益。近期多家企业在固态电池上获得技术突破,且部分产业链上游企业表示已经能够批量供应固态电解质。可关注固态电池研发进度领先的固态电池企业,包括清陶能源、太蓝新能源、鹏辉能源等,以及上游产业链中的固态电解质供应商,包括当升科技、容百科技等。 此报告最后部分的分析师披露、商业关系披露和免责声明为报告的一部分,必须阅读。下载本公司之研究报告,可从彭博信息:BOCM或https://research.bocomgroup.com 中国电池产销量和装机量 资料来源:动力电池联盟,交银国际*2023年8月前仅统计动力电池产量 资料来源:动力电池联盟,交银国际 资料来源:动力电池联盟,交银国际 资料来源:动力电池联盟,交银国际 交银国际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68号万宜大厦10楼总机: (852) 3766 1899传真: (852) 2107 4662 评级定义 分析员披露 本研究报告之作者﹐兹作以下声明﹕i)发表于本报告之观点准确地反映有关于他们个人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其发行者之观点;及ii)他们之薪酬与发表于报告上之建议/观点幷无直接或间接关系;iii)对于提及的证券或其发行者﹐他们幷无接收到可影响他们的建议的内幕消息/非公开股价敏感消息。 本研究报告之作者进一步确认﹕i)他们及他们之相关有联系者【按香港证券及期货监察委员会之操守准则的相关定义】幷没有于发表研究报告之30个日历日前处置/买卖该等证券;ii)他们及他们之相关有联系者幷没有于任何上述研究报告覆盖之香港上市公司任职高级职员;iii)他们及他们之相关有联系者幷没有持有有关上述研究报告覆盖之证券之任何财务利益,除了一位覆盖分析师持有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一位分析师持有英伟达之股份。 有关商务关系及财务权益之披露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及/或其有关联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四川能 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光年控股有限公司、七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致富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湖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LeadingStar(Asia)HoldingsLimited、武汉有机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小南国控股有限公司、SincereWatch(HongKong)Limited、乐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途虎养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范式智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迈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极兔速递环球有限公司、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富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中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佳民集团有限公司、集海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君圣泰医药、天津建设发展集团股份公司、长久股份有限公司、乐思集团有限公司、出门问问有限公司、趣致集团、宜搜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老铺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赣通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有投资银行业务关系。 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及/或其集团公司现持有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nterraAcquisitionCorp及北京第四范式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已发行股本逾1%。 免责声明 本报告之收取者透过接受本报告(包括任何有关的附件),表示幷保证其根据下述的条件下有权获得本报告,幷且同意受此中包含的限制条件所约束。任何没有遵循这些限制的情况可能构成法律之违反。 本报告为高度机密,幷且只以非公开形式供交银国际证券的客户阅览。本报告只在基于能被保密的情况下提供给阁下。未经交银国际证券事先以书面同意,本报告及其中所载的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i)复制、复印或储存,或者(ii)直接或者间接分发或者转交予任何其它人作任何用途。 交银国际证券、其联属公司、关联公司、董事、关联方及/或雇员,可能持有在本报告内所述或有关公司之证券、幷可能不时进行买卖、或对其有兴趣。此外,交银国际证券、其联属公司及关联公司可能与本报告内所述或有关的公司不时进行业务往来,或为其担任市场庄家,或被委任替其证券进行承销,或可能以委托人身份替客户买入或沽售其证劵,或可能为其担当或争取担当幷提供投资银行、顾问、包销、融资或其它服务,或替其从其它实体寻求同类型之服务。投资者在阅读本报告时,应该留意任何或所有上述的情况,均可能导致真正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本报告内的资料来自交银国际证券在报告发行时相信为正确及可靠的来源,惟本报告幷非旨在包含投资者所需要的所有信息,幷可能受送递延误、阻碍或拦截等因子所影响。交银国际证券不明示或暗示地保证或表示任何该等数据或意见的足够性、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或公平性。因此,交银国际证券及其集团或有关的成员均不会就由于任何第三方在依赖本报告的内容时所作的行为而导致的任何类型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直接的、间接的、随之而发生的损失)而负上任何责任。 本报告只为一般性提供数据之性质,旨在供交银国际证券之客户作一般阅览之用,而幷非考虑任何某特定收取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任何特别需要。本报告内的任何资料或意见均不构成或被视为集团的任何成员作出提议、建议或征求购入或出售任何证券、有关投资或其它金融证券。 本报告之观点、推荐、建议和意见均不一定反映交银国际证券或其集团的立场,亦可在没有提供通知的情况下随时更改,交银国际证券亦无责任提供任何有关资料或意见之更新。 交银国际证券建议投资者应独立地评估本报告内的资料,考虑其本身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及需要,在参与有关报告中所述公司之证劵的交易前,委任其认为必须的法律、商业、财务、税务或其它方面的专业顾问。惟报告内所述的公司之证券未必能在所有司法管辖区或国家或供所有类别的投资者买卖。 对部分的司法管辖区或国家而言,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会抵触当地法律、法则、规定、或其它注册或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司法管辖区或国家的任何人或实体分发或由其使用。本报告的发送对象不包括身处中国内地的投资人。如知悉收取或发送本报告有可能构成当地法律、法则或其他规定之违反,本报告的收取者承诺尽快通知交银国际证券。 本免责声明以中英文书写,两种文本具同等效力。若两种文本有矛盾之处,则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