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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收点评报告:8月新房成交同比下滑23%

房地产2024-09-01华西证券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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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收点评报告:8月新房成交同比下滑23%

8月第四周(23-29日)50城新房成交环比增长1%。“517政策”以来,新房成交高点在6月底和7月初两周,成交规模均超520万方。7月5日后,新房成交周成交面积多数落在220-280万方区间内,整体偏低,仅有7月最后一周(7月26日-8月1日)在月末冲量影响下反弹至327万方。8月第四周(8月23-29日)新房成交面积为279万方,环比小幅增长1%。 8月23-29日新房成交环比增幅弱于季节性。与历史同期季节性规律相比,8月第四周新房成交面积环比增长1%,低于2020-2023年同期环比均值4个百分点。从成交体量来看,今年8月第四周新房成交279万方,较2020-2023年同期均值下滑47%,较2023年同期下滑30%。 8月各周新房成交弱于历史同期。以新政前的3月17日-5月16日平均值(前60天)作为对比的基点100%,将各年的新房日度成交面积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对比季节性变化,以观察剔除季节性规律的“517政策”效应。今年8月成交标准化比值较2015-2023年同期均值平均低12个百分点,第四周低于2015-2023年同期均值15个百分点,弱于季节性规律。自7月5日以来,新房成交标准化比值已连续八周低于100%,新房成交意愿偏冷,“517政策”对新房成交的提振效果边际下降。 月度来看,8月1-29日新房成交面积同比下滑23%,跌幅略高于6、7月的21%。今年年初至8月29日新房成交面积同比下滑30%,6月成交受到新政提振,7月、8月同比跌幅小于30%或是因基数走低。 观察京沪深新房成交,北京周环比正增,上海、深圳环比负增,不过三个城市周成交规模均低于“517政策”前水平。8月第四周上海新房成交27万方,环比下滑16%,深圳新房成交6万方,环比下滑19%,分别相当于“517政策”前一周的94%、99%。北京新房成交16万方,环比增长23%,相当于“517政策”前一周的99%。 8月23-29日15城二手房周成交面积环比下滑2% 8月第四周(23-29日)15城二手房周成交面积环比小幅下滑2%。5月17日-7月4日,除了端午节所在周之外的六周,15城二手房成交面积均在200-220万方区间震荡。7月5-31日,二手房成交面积震荡下滑至180万方,进入8月后,前四周二手房成交面积均在165-175万方的区间内低位震荡。8月第四周,二手房成交面积168万方,环比下滑2%,成交规模连续三周下滑。 8月23-29日二手房成交环比弱于2020-2023同期。今年8月23-29日二手房成交环比下滑2%,2020-2023年同期二手房成交面积平均增长2%。不过从成交面积绝对值来看,8月23-29日二手房成交绝对水平略高于历史同期。今年8月23-29日二手房成交面积168万方,较2020-2023年同期均值增长1%,较2023年同期增长3%。 同样以新政前的3月17日-5月16日平均值(前60天)作为对比的基点100%,将各年的二手房日度成交面积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二手房成交标准化比值在最近8周呈震荡下跌,8月第四周标准化比值为87%,较2015-2023年同期均值持平,而5月17-7月25日平均高14个百分点、7月26日-8月22日平均高4个百分点,政策对二手房成交的提振效果递减。 月度来看,8月1-29日,15城二手房成交同比增长7%,增幅低于7月的29%和6月的9%。今年年初至8月29日二手房成交同比下滑2%,同比降幅低于新房。类似新房,6月成交受到新政提振,7月、8月同比跌幅收窄或同样是因为低基数。 北京、上海、深圳二手房成交环比表现略强于15城整体。与“517政策”前一周相比,均低于前一周成交水平。8月第四周北京二手房成交33万方,环比增长2%,相当于“517政策”前一周的94%。上海二手房成交 33万方,环比下滑0.3%,相当于“517政策”前一周的89%;深圳二手房成交10万方,环比下滑1%,相当于“517政策”前一周的68%。 价格方面,二手房挂牌价指数继续下滑。北京二手房挂牌价指数自2023年3月以来呈现持续下滑趋势。上海二手房挂牌价指数自2023年6月以来持续下滑。 风险提示 地产政策出现超预期调整。以旧换新政策落地不及预期。 资料来源:WIND,中指院,华西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WIND,华西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WIND,华西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WIND,华西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WIND,华西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WIND,华西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WIND,华西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WIND,华西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WIND,华西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WIND,华西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WIND,华西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WIND,华西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WIND,华西证券研究所 分析师承诺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客观、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影响,特此声明。 评级说明 行业评级标准 华西证券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汇园11号丰汇时代大厦南座5层网址:http://www.hx168.com.cn/hxzq/hxindex.html 华西证券免责声明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签约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或者经由其他渠道转发收到本报告而直接视其为本公司客户。 本报告基于本公司研究所及其研究人员认为的已经公开的资料或者研究人员的实地调研资料,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以及推测仅于本报告发布当日的判断,且这种判断受到研究方法、研究依据等多方面的制约。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预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始终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需自行关注相应更新或修改。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仅提供给签约客户参考使用,任何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绝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视为做出投资决策的惟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自己的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均未考虑到个别客户的特殊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不能作为客户进行客户买卖、认购证券或者其他金融工具的保证或邀请。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其他关联方均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而导致的任何可能损失负有任何责任。投资者因使用本公司研究报告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均是独立行为,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及其他关联方无关。本公司建立起信息隔离墙制度、跨墙制度来规范管理跨部门、跨关联机构之间的信息流动。务 请投资者注意,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证券或期权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本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或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到的公司的董事。 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如需引用、刊发或转载本报告,需注明出处为华西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