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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泰达: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29财报-
中航泰达:2024年半年度报告

Beijing ZHT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Ltd. 2024半年度报告 公司半年度大事记 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取得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及方法、活性焦再生气体资源化制取多盐的系统和方法、活性焦脱硫富气资源化制取亚硫酸钠的系统及方法、脱硫石膏处理碳减排一体式装置与方法、一种烟气密封罩和烧结烟气循环系统及控制方法、一种逆流式移动床脱硫脱硝装置及其烟气处理系统、活性炭再生装置、颗粒状或粉状固体卸料设备及其卸料装置、下料速度可控的连续下料装置与解析塔以及吸附塔等九项发明专利。 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4.06元。按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3日的应分配股数139,96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4289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于2024年6月14日实施完毕。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第二节公司概况....................................................................................................................7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9第四节重大事件..................................................................................................................20第五节股份变动和融资.......................................................................................................29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33第七节财务会计报告...........................................................................................................36第八节备查文件目录.........................................................................................................107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力军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否 2.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十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中介机构□适用√不适用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求,投资人民币350.00万元,持股比例70.00%,设立河南控股子公司郑石科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公司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求,投资人民币510.00万元,以“增资+股权转让”方式持有西安伟宏5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二)偿债能力 (三)营运情况 (四)成长情况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三、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四、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适用√不适用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六、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工业烟气治理领域综合服务商,致力于为钢铁、焦化等行业提供工业烟气治理全生命周期服务,具体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管理、设备成套供应、系统调试、试运行等工程总承包服务以及环保设施专业化运营服务。公司主要以招、投标方式获取项目,客户群体为国内大型钢铁、焦化企业。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创建名单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研发团队,多年来形成了湿法(石灰石石膏法+SCR)、干法(逆流活性炭和小苏打)等六大核心技术,并实现了工程化应用,能够满足钢铁、焦化等行业客户的超低排放要求。经过多年业务发展,公司已具备成熟的、专业的运营服务团队和丰富的行业经验,积累了优质的行业客户,在钢铁、焦化等行业工业烟气治理领域奠定了一定的市场地位。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专精特新等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1.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1)公司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982,550,200.52元,相比上年期末的1,032,515,929.12元,降低4.8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额为551,375,083.47元,相比上年期末的542,301,141.17元增加1.67%。 (2)公司经营成果:2024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166,107,217.26元,较上年同期215,682,580.49元,降低22.9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94,146.36元,较上年同期43,140,267.35元,降低35.57%。 (3)现金流量情况:2024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149,763.07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0,424.51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228,469.89元。2.加强技术研发、不断完善技术产品体系 公司坚持走自主创新的道路,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19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104项,合计123项。 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在山东建立新的研发实验室、组建研发团队,对脱硫脱硝副产物的资源化利用进行研究,以及对脱硫脱硝吸附剂包括新型活性炭的研发,实现环保固废资源化利用和低碳高效型环保运营。产学研合作方面,公司与北科大进行材料和智能化技术深度合作。另外,根据国家提出的“3060”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背景下分析行业发展趋势、未来市场需求,公司不断在节能环保业务、碳捕集、碳转化及应用、低碳胶凝材料、智能消杀等领域积累储备技术,为公司后续业务发展奠定基础,实现多元化发展。 3.巩固现有业务,重点拓展运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钢铁行业的业务需求深度挖掘客户资源,继续稳定和拓展客户关系。建造业务方面,公司中标湖南湘钢炼铁厂2#高炉热风炉烟气环保改造EPC项目、中国华能集团吸附再生技改项目;运营业务方面,公司中标安钢焦化烟道气脱硫脱硝运维项目、汉中钢铁2*265㎡烧结脱硫脱硝烟气系统运营项目、大冶特钢1#2#高炉热风炉新建烟气脱硫运营项目、陕西龙钢265㎡烧结脱硫脱硝烟气系统运营项目等。报告期内公司新拓展湖南湘钢、湖北大冶特钢、河南安阳钢铁三个客户,公司下半年在服务现有客户基础上,将继续拓展新客户,增加公司业务辐射范围。 4.引进高层次高技能科研人才,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引进高技能高学历研发人才,夯实公司研发团队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建设;邀请生态环保行业领军人才进入公司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同时申报博士后工作站。公司积极在减污降碳等方面开展重点项目研发和交流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和转化,更好的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5.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公司管理层始终坚持安全底线思维,严守安全管理红线,坚持安全队伍建设,培养全员安全意识,以安全责任制为基础,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不断完善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风险管控体系,保证公司安全工作合法合规,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提供了强力保障。 (二)行业情况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关键时期。 2023年12月,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强调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到2025年,全国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重点区域全部实现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基本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推进玻璃、石灰、矿棉、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 2024年1月,多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文件提出到2025年,首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全部开工,转化应用一批煤电低碳发电技术;相关项目度电碳排放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20%左右、显著低于现役先进煤电机组碳排放水平。同时,还要求到2027年,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路线进一步拓宽,相关项目度电碳排放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50%左右、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煤电低碳化改造工作启动,意味着进一步扩展了烟气治理行业市场空间。 《中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年度报告(2023)》报告指出:我国发布了70余项CCUS相关的政策文件,在CCUS技术研发、标准和融资等方面做出了积极部署。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我国CCUS各环节技术发展迅速,示范项目规模不断扩大,CCUS技术应用的行业和部门持续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我国规划和运行CCUS示范项目总数接近百个,涵盖电力、油气、化工、水泥、钢铁等多个行业。其中超过半数的项目建成投产,具备二氧化碳捕集能力超过400万吨/年,注入能力超过200万吨/年。《报告》认为,我国CCUS技术发展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