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会计差错,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对已披露的年度报告进行更正。本次更正涉及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中研发费用与建造成本分类划分错误、部分业务收入未按净额法核算等问题,导致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研发费用等数据出现会计差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规定,公司对相关定期报告进行同步更正,以更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2023年年度经营情况。具体更正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公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92、2024-098)。公司对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复核,优化流程,改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