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已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更正。公司经自查发现,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中因研发费用与建造成本分类划分错误、部分业务收入未按照净额法核算等原因,导致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研发费用等出现会计差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规定,公司对相关定期报告进行同步更正。此外,为更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也对此前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具体更正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公告》《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92、2024-100)。公司对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复核,优化信息披露流程,持续改善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