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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于大市(维持) ——工业机器人行业快评报告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根据行业发展变化和有关工作部署,对《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实施办法(2024版)》,新版文件将于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投资要点: 对营收规模和研发力度做出硬性标准,推动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化发展。在营收规模方面,《规范条件》提出,近三年,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3,000万元;本体制造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5,000万元;集成应用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1亿元。在研发力度方面,上年度营业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近三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5%;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近三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4%;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近三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单独设立研发团队或部门,具备产品(含软硬件)数字化研发设计能力,可根据客户需要设计开发相应产品;建有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部署智能制造装备,集成相应的工业软件和网络,能够实现规范化的工艺生产流程。同时规定企业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WAIC成功举办,人形机器人行业发展迅速群雄逐鹿,曙光将至 东风柳汽与优必选开展战略合作,加速推动人形机器人在汽车产业中规模化应用 新版《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实施办法》的推出,旨在推动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引导企业良性竞争,共同推动工业机器人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本次修订的规范条件和管理实施办法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其适用范围更宽,不仅包含原有的工业机器人本体制造和集成应用企业,还扩展到了工业机器人关键零部件企业,实现了对整个产业链的全面覆盖。其中规范条件从基本要求、技术能力和生产条件、质量要求、人员素质、销售和售后服务、安全管理和社会责任、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全链条具体规定。这些措施的实施体现了政府对工业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视和推动,将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健康、规范、创新的工业机器人产业环境,促进产业的持续和高质量发展。 研究助理:李晨崴电话:18079728929邮箱:licw@wlzq.com.cn 投资建议:在政策持续发力及产品性能不断提升的催化下,中国工业机器人行业仍将继续处在发展的历史机遇期中,国产品牌的份额有望进一步提升,我国工业机器人长期向好趋势不改。建议关注工业机器人产业链潜在核心标的,及具备较强安全边际的标的。 风险因素:下游需求不及预期风险、政策波动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强于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大盘涨幅10%以上;同步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大盘涨幅10%至-10%之间;弱于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大盘跌幅10%以上。 买入: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大盘涨幅15%以上;增持: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大盘涨幅5%至15%;观望: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大盘涨幅-5%至5%;卖出: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大盘跌幅5%以上。基准指数:沪深300指数 我们在此提醒您,不同证券研究机构采用不同的评级术语及评级标准。我们采用的是相对评级体系,表示投资的相对比重建议;投资者买入或者卖出证券的决定取决于个人的实际情况,比如当前的持仓结构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投资者应阅读整篇报告,以获取比较完整的观点与信息,不应仅仅依靠投资评级来推断结论。 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登记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执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Tale_ReliefInfo]免责条款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覆盖证券经纪、投资银行、投资管理和证券咨询等多项业务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内容所导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在法律许可情况下,本公司或其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类似的金融服务。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且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也不保证文中的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分析师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的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发表和引用。未经我方许可而引用、刊发或转载的引起法律后果和造成我公司经济损失的概由对方承担,我公司保留追究的权利。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北京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2007号金地中心广州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