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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报告 评级:买入 中国水务(855 HK) 目标价:6.30港元 FY24业绩逊预期 FY24股东净利润同比下跌17.4% 公司刚公布FY24业绩(年结:3月31日),皆逊于我们及市场预期。股东净利润同比下跌17.4%至15.3亿元(港币,同下),低于我们预测19.1亿元19.5%(见图表1),主因:(一)供水运营收入同比下跌1.3%至33.1亿元。虽然如此,若剔除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在供水量同比增长2.6%下,该收入同比上升4.5%至30.1亿元人民币;(二)受到房地产市场不佳影响,高利润的供水接驳费收入同比下跌13.6%至16.6亿元。在近日的业绩会议上,公司对此收入的短中期前景表示保守看法;(三)管道直饮水业务扩展较预期谨慎,相关建设收入同比温和增长24.2%至12.7亿元。虽然如此,管道直饮水运营收入同比上升72.5%至2.9亿元,符合预期;(四)非核心业务倒退。石化贸易及房地产销售收入分别下跌38.4%及63.7%至4.9亿及1.9亿元。 估计约三分之一供水项目产能已启动调价申请 FY24公司共有四个项目获得上调价格,供水及污水处理项目各占一半。其中两个供水项目位于湖北汉川及湖南怀化,合共投运产能6.5万吨/日,仅达公司供水总产能0.1%。可是公司表示超过20个供水项目已启动调价申请,有待政府审查,估计约占公司供水项目总产能的三分之一。如果全部调价申请获批,我们预计最快FY26才全面反映出来。 管道直饮水业务趋向较合理步伐发展 FY24管道直饮水总收入同比上升31.4%至17.2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13.4%),增幅低于FY23的88.9%,覆盖约一千万人口。考虑到资金需求及市场风险,我们预计业务将趋向较合理步伐发展,预计FY25-26该收人分别同比上升27.1%及33.4%至21.6亿及28.8亿元,占公司总收入达16.4%及20.2%。 来源:彭博、中泰国际研究部 维持“买入”评级 基于FY24业绩及前景看法,我们分别降低FY25-26股东净利润预测20.8%及20.2%至15.8亿及17.3亿元。我们相关将目标价由7.10港元降低至6.30港元,对应6.5倍FY25市盈率及21.9%上升空间。维持“买入”评级。 相关报告 20240417-中国水务(855 HK)更新报告:水价上调趋势不变,新增特许经营新法红利 风险提示:(一)水源受到污染、(二)水价提升幅度及进度低于预期、(三)汇率风险。 20240108-中国水务(855 HK)更新报告:自来水价格上调周期有望展开 分析师周健锋(Patrick Chow)+852 2359 1849kf.chow@ztsc.com.hk 历史建议和目标价 来源:公司资料、中泰国际研究部 公司及行业评级定义 公司评级定义: 以报告发布时引用的股票价格,与分析师给出的12个月目标价之间的潜在变动空间为基准; 买入: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在20%以上增持: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以上至20%之间中性: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至10%之间卖出: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损失大于10% 行业投资评级:以报告发布后12个月内的行业基本面展望为基准;推荐:行业基本面向好中性:行业基本面稳定谨慎:行业基本面向淡 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国际”或“我们”)分发。本研究报告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发送本报告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承诺的基础,不因接受到本报告而视为中泰国际客户。本研究报告是基于我们认为可靠的目前已公开的信息,但我们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内容仅供参考,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观点不构成所涉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不论报告接收者是否根据本报告做出投资决策,中泰国际都不对该等投资决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亦不以任何形式分担投资损失,中泰国际不对因使用本报告的内容而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客户不应以本报告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本报告做出决策。客户也不应该依赖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我们会适时地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各种规定可能会阻止我们这样做。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行业报告之外,绝大多数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出版。中泰国际所提供的报告或资料未必适合所有投资者,任何报告或资料所提供的意见及推荐并无根据个别投资者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及独特需要做出各种证券、金融工具或策略之推荐。投资者必须在有需要时咨询独立专业顾问的意见。 中泰国际可发出其他与本报告所载信息不一致及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本报告反映研究人员的不同观点、见解及分析方法,并不代表中泰国际或附属机构的观点。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研究人员于发出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且不予通告。我们的销售人员、交易员和其它专业人员可能会向我们的客户及我们的自营交易部提供与本研究报告中的观点截然相反的口头或书面市场评论或交易策略。我们的自营交易部和投资业务部可能会做出与本报告的建议或表达的意见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权益披露: (1)在过去12个月,中泰国际与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并无企业融资业务关系。 (2)分析师及其联系人士并无担任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之高级职员,亦无拥有任何所述公司财务权益或持有股份。(3)中泰国际或其集团公司可能持有本报告所评论之公司的任何类别的普通股证券1%或以上的财务权益。 版权所有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未经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本材料的任何部分均不得(i)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ii)再次分发。 中泰国际研究部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89-195号李宝椿大厦6楼电话:(852)3979 2886传真:(852) 3979 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