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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24中期业绩不及预期

2023-11-28周健锋中泰国际J***
FY24中期业绩不及预期

香港股市|公用事业|天然气 评级:中性 中国燃气(384 HK) 目标价:7.06港元 FY24中期业绩不及预期 1H FY24股东净利润同比下跌44.0% 公司FY24中期业绩(2023年4-9月)低于预期。上半年收入及股东净利润分别同比下跌16.1%及43.9%至360.5亿及18.3亿元(港元,下同),主因:(一)城镇燃气销量及价格同比下跌导致管道燃气销售同比减少12.0%至217.2亿元;(二)房地产市场不佳影响新接驳燃气用户量,燃气接驳收入同比下跌36.1%至23.1亿元;(三)国内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下跌导致液化石油气销售同比下跌28.5%至84.2亿元;(四)外债利率上升,财务支出同比上升22.0%至9.9亿元;(五)城镇燃气销售毛差仅轻微同比上升5.6%至0.57元人民币/立方米。截至11月26日,仅46.4%居民用户气销量获得政府上调零售价格,调价进度慢于预期:六)人民币贬值,導致股东净利润額外減少1.8亿元。 但公司以实际行动回馈股东,宣布中期派息比率同比上升27.4个百分点至44.1%( 0.15元中期股息),远高于过去五年(FY19-23)的9.5%-16.7%中期派息比率范围。 公司下调FY24全年指引 公司下调多项FY24全年指引,例如(一)城镇燃气销售毛差(人民币/立方米)由0.56元下调至0.52元;(二)城镇燃气销量增长率由10%下降至低单位数;(三)新增燃气接驳居民用户数由180-200万下调至150-170万。 调整盈利预测,维持“中性”评级 我们认为FY24下半年的燃气需求增长可受益于内地正在恢复的经济活动。但考虑到近年业绩普遍逊预期,我们对公司执行成效持观望态度。我们分别调低FY24-25股东净利润预测23.5%及27.6%至42.6亿及53.4亿元,同比下跌0.7%及上升25.2%,并新增FY26预测。 来源:彭博、中泰国际研究部 我们相应将目标价由9.22港元下调至7.06港元,对应9.0倍FY24市盈率及5.6%下行空间。维持“中性”评级。 相关报告 风险提示:(一)项目开发延误;(二)天然气供应紧张;(三)天然气接驳费大幅下降。 20230627-中国燃气(384 HK)更新报告:业绩虽逊预期,前景渐见光明 20221128-中国燃气(384 HK)更新报告:中期业绩逊预期 分析师周健锋(Patrick Chow)+852 2359 1849kf.chow@ztsc.com.hk 历史建议和目标价 来源:彭博、中泰国际研究部 公司及行业评级定义 公司评级定义: 以报告发布时引用的股票价格,与分析师给出的12个月目标价之间的潜在变动空间为基准; 买入: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在20%以上增持: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以上至20%之间中性: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至10%之间卖出: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损失大于10% 行业投资评级:以报告发布后12个月内的行业基本面展望为基准;推荐:行业基本面向好中性:行业基本面稳定谨慎:行业基本面向淡 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国际”或“我们”)分发。本研究报告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发送本报告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承诺的基础,不因接受到本报告而视为中泰国际客户。本研究报告是基于我们认为可靠的目前已公开的信息,但我们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内容仅供参考,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观点不构成所涉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不论报告接收者是否根据本报告做出投资决策,中泰国际都不对该等投资决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亦不以任何形式分担投资损失,中泰国际不对因使用本报告的内容而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客户不应以本报告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本报告做出决策。客户也不应该依赖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我们会适时地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各种规定可能会阻止我们这样做。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行业报告之外,绝大多数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出版。中泰国际所提供的报告或资料未必适合所有投资者,任何报告或资料所提供的意见及推荐并无根据个别投资者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及独特需要做出各种证券、金融工具或策略之推荐。投资者必须在有需要时咨询独立专业顾问的意见。 中泰国际可发出其他与本报告所载信息不一致及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本报告反映研究人员的不同观点、见解及分析方法,并不代表中泰国际或附属机构的观点。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研究人员于发出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且不予通告。我们的销售人员、交易员和其它专业人员可能会向我们的客户及我们的自营交易部提供与本研究报告中的观点截然相反的口头或书面市场评论或交易策略。我们的自营交易部和投资业务部可能会做出与本报告的建议或表达的意见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权益披露: (1)在过去12个月,中泰国际与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并无企业融资业务关系。(2)分析师及其联系人士并无担任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之高级职员,亦无拥有任何所述公司财务权益或持有股份。(3)中泰国际证券或其集团公司可能持有本报告所评论之公司的任何类别的普通股证券1%或以上的财务权益。 版权所有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未经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本材料的任何部分均不得(i)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ii)再次分发。 中泰国际研究部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89-195号李宝椿大厦6楼电话:(852) 3979 2886传真:(852) 3979 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