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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案件数量再创新高:2019年的处罚案件数量达到了历史新高,显示出市场监管总局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执法力度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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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的处罚案例:国市监处〔2019〕51号处罚案例是首例因投资基金收购少数股权而被处罚的案件,强调了投资基金在不持有控股权的情况下也可能因具有控制权而受到处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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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并购的处罚:国市监处〔2019〕48号处罚案例展示了平行并购被视作同一个经营者集中进行处罚的情况,提醒企业在多个交易中可能存在集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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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后批准前抢跑:国市监处〔2019〕50号处罚案例是首个在获得批准前实施集中的案例,警示企业在获得批准前不应进行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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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施集中日的上一会计年度营业额判断申报标准:处罚案例中多数情况下使用了实施集中日的上一会计年度营业额作为判断标准,而非集中协议签署日的上一会计年度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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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的处罚案例增多:7件处罚案例涉及上市公司,显示了市场监管总局对上市公司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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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受罚案例:7件处罚案例涉及国有企业,表明市场监管总局在国有企业中的执法同样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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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多样化:案件来源不仅包括主动披露和举报,还包括市场监管总局在审查其他案件时发现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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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略有缩短:虽然调查时间相比以前有所减少,但仍远超过正常申报案件的审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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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力度略有增强:18个处罚案例均仅被处以罚款,金额在人民币20万至40万之间,但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可能提高法定最高罚款至上一年度营业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