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反垄断法律专递(第一期)
立法及修法建议
环球律师事务所对《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立法背景与目的
《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和《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自2010年施行以来,商务部审查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数量已超过2000件。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监管需求的提升,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经营者集中审查执法程序,确保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主要立法建议
建议1: 明确经营者控制权的界定标准,特别是对持有表决权或类似权益的情况以及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等决策的影响的考量。
建议2: 规定相同经营者通过多个交易同时或连续取得一个或多个经营者的控制权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应视为一个集中,并明确集中时间的确定方法。
建议3: 完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定义,特别针对两个以上经营者联合或分别收购目标企业并取得控制权的场景,提出合理修正方案。
建议4: 明确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营业额计算规则,提出补充条款,包括对共同控制情况下的营业额计算方法。
建议5: 强调经营者集中达到申报标准后的具体行动限制,增强法律操作性。
建议6: 明确申报责任主体的范围和委托申报的条件,包括是否需要提交委托书。
建议7: 对申报后集中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及时通知并可能需要重新申报。
建议8: 简化简易案件的申报流程,提高效率,同时废除或整合相关暂行规定。
建议9: 提出限制性条件为剥离的特殊情况处理方案,确保审查决定的有效执行。
结语
通过上述立法建议,旨在提升《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的适用性和合规性,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环球律师事务所期待商务部能采纳这些建议,进一步完善法规,推动反垄断法律体系的成熟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