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反垄断法律专递(第十二期)
引言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纷纷建立起各自的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以确保投资活动不损害国家安全利益。本专递概述了中国、美国和欧盟的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探讨了这些制度的建立背景、主要内容以及程序。
主要内容概览
中国的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 背景:2007年,《反垄断法》首次提及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 建立与发展: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详细规定了审查范围、内容、程序和工作机制。
- 主要内容:
- 审查机构:国务院建立的外商投资并购境内企业国家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
- 审查范围:涉及国防安全和国内重要行业、关键技术的外国投资并购。
- 审查标准:考虑并购对国防安全、经济稳定、社会秩序和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的影响。
美国的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 背景与扩展:美国首次在《2003年国防产品再授权法》中将“国家安全”的概念扩展至“经济安全”。
- 发展:2018年,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2018年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扩大了审查范围,加强了审查力度。
- 主要内容:
- 审查机构: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
- 审查范围:涉及关键基础设施、关键技术、美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安全的外国投资。
- 审查标准:考虑投资对国家安全的影响,特别是关键技术和网络安全的风险。
欧盟的外国直接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
- 建立:2019年3月,欧盟首次发布《关于建立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框架的条例》,旨在统一欧盟层面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 主要内容:
- 审查机构: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建立联系点,实现信息共享与沟通。
- 审查范围:影响“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因素,包括关键基础设施、关键技术、个人信息收集等。
- 审查标准:欧盟成员国参考《条例》提出的审查因素,评估投资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结语
各国的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旨在平衡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之间的关系,确保投资活动不会对国家核心利益构成威胁。通过建立专门的审查机构、明确审查范围和标准,这些制度为评估潜在风险提供了框架,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跨国投资的透明度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