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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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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

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2024年6月 前言 海水利用主要包括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化学资源利用。 2023年,各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面对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迫切需求,扎实推进海水利用工作。在对2023年海水利用情况调查、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我们组织编制了《2023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 报告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字,均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目录 一、概述.....................................................................................................1 二、海水淡化.............................................................................................2 (一)工程规模...................................................................................2(二)区域分布与用途.......................................................................2(三)技术应用...................................................................................4 三、海水直接利用.....................................................................................6 (一)利用规模...................................................................................6(二)区域分布...................................................................................6(三)技术应用...................................................................................7 (一)检验检测...................................................................................9(二)标准规范...................................................................................9 (一)政策规划.................................................................................11(二)国际交流与合作.....................................................................12 一、概述 2023年,海水利用工作持续稳步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提出“统筹用好当地水、外调水,强化地表水、地下水联调联供,加强再生水、淡化海水、集蓄雨水、矿井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提高水资源循环和安全利用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疾控局等部门统筹推进海水利用工作,海水利用作为重要内容被列入相关部门政策文件中。截至2023年底,全国现有海水淡化工程156个,工程规模2522956吨/日,比2022年增加了165908吨/日。年海水冷却用水量1853.79亿吨,比2022年增加了83.32亿吨。 二、海水淡化 (一)工程规模 截至2023年底,全国现有海水淡化工程156个,工程规模2522956吨/日(图1),比2022年增加了165908吨/日。其中,万吨级及以上海水淡化工程55个,工程规模2300728吨/日;千吨级及以上、万吨级以下海水淡化工程51个,工程规模208266吨/日;千吨级以下海水淡化工程50个,工程规模13962吨/日。 (二)区域分布与用途 截至2023年底,全国海水淡化工程分布在沿海10个省(区、市)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和海岛(图2)。辽宁省现 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161384吨/日,天津市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306000吨/日,河北省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390700吨/日,山东省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713209吨/日,江苏省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5020吨/日,浙江省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801473吨/日,福建省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37870吨/日,广东省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97800吨/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750吨/日,海南省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8750吨/日。其中,海岛地区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801908吨/日。 海水淡化水主要用于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其中,工业用水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的电力、石化、钢铁等高耗水行业;生活用水主要集中在海岛地区和天津、青岛2个沿海城市。 2023年,新增用于工业用水的海水淡化工程主要是为石化、电力等高耗水行业提供高品质用水;新增用于生活用水的海水淡化工程主要是为浙江省、海南省等地缺水海岛提供水资源供给保障。 (三)技术应用 截至2023年底,全国应用反渗透技术的工程140个,工程规模1696426吨/日,占总工程规模的67.24%;应用低温多效技术的工程17个1,工程规模820530吨/日,占总工程规模的32.52%;应用多级闪蒸技术的工程1个,工程规模6000吨/日,占总工程规模的0.24%(图3)。 2023年,我国积极推进海水淡化关键装备及材料研发与应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专项“流域典型地区海水淡化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示范”和“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重点专项“聚醚醚酮和聚四氟乙烯基制膜材料及其耐溶剂复合膜制备关键技术”等项目有序推进。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等单位“低碳海水淡化关键技术研发及拓展应用”项目获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中空纤维纳米复合过滤膜规模化制备关键技术及工业化应用”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2023年,我国企业积极承揽国际海水淡化工程。由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的沙特朱拜勒3B海水淡化项目建成产水,并签订沙特拉比格四期、沙特贾富拉、阿联酋哈斯彦等海水淡化项目。中国中化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签订阿尔及利亚市政海水淡化项目。 三、海水直接利用 (一)利用规模 2023年,沿海电力、钢铁、石化等行业海水冷却用水量回升增长(图4)。据测算,截至2023年底,年海水冷却用水量1853.79亿吨,比2022年增加了83.32亿吨。 (二)区域分布 辽宁省、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11个沿海省(区、市)均有海水冷却工程分布(图5)。2023年,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年海水冷却用水量超过百亿吨,分别为165.90亿吨、130.81亿吨、118.09亿吨、355.97亿吨、318.33亿吨、556.07亿吨。 (三)技术应用 国内海水直流冷却技术成熟,主要应用于沿海电力、石化和钢铁等行业,节约替代了大量淡水资源。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建成海水循环冷却工程22个,总循环量为193.48万吨/小时。2023年,无新增海水循环冷却工程。 四、海水化学资源利用 2023年,除海水制盐外,海水化学资源利用产品主要包括溴素、氯化钾、氯化镁、硫酸镁、硫酸钾,生产企业主要分布于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福建省和海南省等地。 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福建省等地积极开展海水提溴、提钾工艺技术装备研发与成果转化,鼓励技术工艺改造和产业升级,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构建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产业链。福建省年产10万吨海水提取氯化钾项目开工建设,天津市100万千瓦“盐光互补”光伏项目并网发电,山东省海卤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完成筹建并通过绩效评价。同时,相关科研院所、高校及企业也积极开展海水中提取锂、铀等微量元素的研究。 五、检验与标准 (一)检验检测 截至2023年底,国家海水及苦咸水利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测能力覆盖58种海水利用产品707个检测项目/参数,可为海水淡化和水处理相关的装备、关键部件、药剂及相关产品的产品定型、质量检验、项目验收等提供检测服务。国家海洋仪器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测能力覆盖5类膜产品22个检测项目/参数,为微孔滤膜、中空纤维微孔滤膜及其组件、中空纤维超滤膜及其组件的检测提供服务。国家海水及苦咸水利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国家海洋仪器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积极面向行业机构,开展海水利用检验检测等服务,2023年全年为行业提供检测服务700余批次。 (二)标准规范 截至2023年底,全国现行有效海水利用相关标准197项,包括国家标准59项、行业标准130项、地方标准8项(图6)。其中,2023年新发布海水利用相关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4项、地方标准1项,包括:GB/T43230-2023《反渗透海水淡化产品水水质要求》、GB/T23609-2023《海水淡化装置用铜合金无缝管》(替代GB/T23609-2009)和JB/T14509-2023《 反 渗 透 海 水 淡 化 设 备 技 术 规 范》、DL/T 2595-2023《发电厂海水淡化工程运行和维护导则》、DL/T2711-2023《海水法烟气脱硫系统检修导则》、DL/T2712-2023《 海 水 法 烟 气 脱 硫 系 统 运 行 导 则 》 及DB37/T5268-2023《海水淡化水纳入城市供水系统水质安全保障技术标准》。 经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分技术委员会(TC283/SC4)标准立项审查,2023年共3项国家标准和4项海洋行业标准获批立项。其中,获批立项的国家标准为《海水淡化浓盐水排放标准》《蒸馏法海水淡化阻垢剂性能评价方法动态模拟试验法》和《卤水中锂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获批立项的海洋行业标准为《海水资源利用监测评估技术指南》《海水淡化浓海水排海生态影响评价指南》《海水淡化反渗透膜元件脱硼率测试方法》和《海水循环冷却系统设计规范第3部分:海水预处理》。 六、政策与交流 (一)政策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有关部署,海水利用作为重要内容被列入《关于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2023年)》等指导意见和鼓励目录中。 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等沿海省(区、市)将海水利用纳入当地非常规水源配置、水资源利用、碳达峰、海洋经济等实施方案、管理条例或实施意见中,包括:《河北省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实施方案》《山东省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若干措施的通知》《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江苏省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浙江省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广西大力发展向海经济建设海洋强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海南省“六水共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