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概述及其市场发展
CCER定义与作用:
CCER,全称为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是中国国家核证自愿碳减排量。它代表了在中国境内的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所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经过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CCER作为一种减排信用,可用于满足控排企业履约时清缴抵消实际碳排放量的需求,有助于推动温室气体减排,支持碳中和战略的实现。
CCER项目与市场状况:
截至报告撰写时,中国审定公示的CCER项目总数为2871个,其中已备案项目861个,已完成签发的项目为254个。项目类型涵盖了可再生能源利用、农业项目等,其中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猪粪沼气利用等细分类型占比最高。备案和签发量排名前三的项目类型分别为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猪粪沼气利用。项目的地域分布显示,西北、西南地区的项目数量较多,显示出这些地区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潜力。
政策发展历史:
CCER政策经历了初步建立、调整完善和重启三个阶段:
- 初步建立阶段(2012-2017年):国家发改委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各试点碳市场开始试行CCER交易。
- 调整和完善阶段(2018-2023年):生态环境部成立,负责碳市场监管职责,建立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加强交易基础设施保障。
- 重启阶段(2024年1月至今):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CCER市场法制保障进一步加强,正式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
2024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正式启动,标志着CCER的审批与交易流程重新开启。交易市场在一系列管理文件的指导下运行,包括《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其配套制度文件,旨在确保交易的有序进行和合规性。
CCER项目开发与交易模式:
CCER项目开发涉及多种模式,包括纯咨询模式、共享模式和买断模式,每种模式根据项目业主与咨询机构的收益分配机制有所不同。项目交易采用挂牌协议、大宗协议、单向竞价等交易方式,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价格”为计价单位。
减排量合规性要求:
CCER项目申报需验证额外性、真实性和唯一性,确保减排量的合规性。特别地,针对某些特定项目类型,如海上风力发电和光热发电,额外性论证要求有所简化。
CCER市场交易情况与前景:
目前,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主要以存量CCER交易为主,尽管市场尚未完全激活,CCER成交量和成交额仍较低。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的关注增加,CCER市场前景广阔,预计将成为中国碳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较大的投资潜力,特别是在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农业项目等领域。
风险提示:
市场发展中面临的风险包括第三方机构资质审批速度的不确定性、CCER审批与签发量不足以及碳价波动等,这些因素可能影响CCER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