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4〕140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公司对涉及事项进行自查,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业务实际情况对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和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证券专户的特别说明:前10名股东中存在公司回购账户“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回购账户持股数量为4,447,180股,持股比例0.84%。根据相关规定,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注:1、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7月2日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2,020,040股。其中,1,816,920股可解除限售股票于2022年7月5日上市流通,剩余203,120股可解除限售股票因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剩余75%的股份将被锁定,因此上述203,120股可解除限售股票解除限售后将被继续锁定; 2、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售股为4名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期共计60,76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完成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635.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告日:2022年8月1日;公告编号:2022-082;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告日:2022年8月1日;公告编号:2022-083;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8月1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告日:2022年8月11日;公告编号:2022-090;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2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查情况,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日:2022年8月16日;公告编号:2022-094,2022-095;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以2022年8月19日为授予日,向180名激励对象授予635.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71元/股。(公告日:2022年8月19日;公告编号:2022-097,2022-098,2022-099;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期共计60,76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15,730,128元减少至515,669,368元,公司股份总数由515,730,128股减少至515,669,368股,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依照自身实际治理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计划对《公司章程》中的其他部分条款进行修订。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22年9月5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告日:2022年6月24日,2022年7月12日,2022年9月5日;公告编号:2022-063,2022-072,2022-110;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