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所提供的文字内容,总结归纳出了一份关于人工智能法(草案)的主要条款概要。以下是该概要的简述:
第一章 总则
- 立法依据:为了促进人工智能发展,制定本法。
-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人工智能研发、提供和使用活动。
- 治理原则: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创新与依法治理,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 以人为本原则:确保人工智能研发、提供和使用始终以促进人类福祉为最终目标。
- 安全原则:保障人工智能及相关网络数据的安全。
- 公开透明可解释原则:遵循公开原则,提供人工智能的透明度和可解释性。
- 可问责原则:对人工智能研发、提供和使用活动负责。
- 公平平等原则:避免不合理差别对待,充分考虑特殊群体需求。
- 绿色原则:鼓励节能减排技术的运用。
- 促进发展创新原则: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资源共享,保护知识产权。
第二章 人工智能支持与促进
- 发展规划:完善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支持技术与产业共同发展。
- 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公共算力资源供给制度,推动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与利用。
- 算法和基础模型创新:鼓励算法创新,推进基础模型开发与应用。
- 数据要素供给:促进数据资源的高效汇聚与共享,扩大公共数据供给范围。
- 产业发展与应用创新:加快关键技术转化应用,推动行业融合创新。
- 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学科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支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
- 财政和采购支持:设立人工智能发展专项资金,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开源产品。
- 税收抵免优惠:对特定投资实行税额抵免政策。
第三章 人工智能管理制度
- 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人工智能负面清单制度,实施许可或备案管理。
- 负面清单许可条件:明确许可申请所需条件,包括法人资格、人员资质、管理体系等。
- 许可申请与审批:规定许可申请流程、材料要求和审批时间。
- 许可的使用、更新与注销:管理许可期限、范围和变更后的再申请。
- 许可证公开:要求在提供的人工智能产品、服务上注明许可证编号。
- 投诉、举报与释疑机制:建立投诉、举报和疑问解答系统。
- 其他许可、备案:根据法律规定,其他人工智能应用需要取得许可或备案。
第四章 人工智能研发者、提供者义务
- 安全性义务:在使用前进行安全评估,保障全生命周期的安全运行。
- 安全漏洞管理:鼓励通报安全漏洞,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 审计义务:按照规定进行审计,核验合规性。
- 补救和通知义务: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应对安全事件,通知受影响方。
- 公开透明性义务:在使用前告知用户相关信息。
- 可解释性义务:提供决策过程的解释,处理用户投诉。
- 公平性义务:防范偏见和歧视,确保训练数据的公平性。
- 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识别和控制风险。
- 伦理审查义务:在敏感领域设立伦理审查委员会,确保伦理合规。
这份概要概述了人工智能法(草案)的核心内容,涵盖了立法背景、支持与促进措施、管理制度以及研发者、提供者的具体义务,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同时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