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戴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堂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关 于 预 计2024年 日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 并 于 当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htp:www.bse.cn/上按露《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披露《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其中披露了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的重要承诺。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