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森马服饰公告编号:2023-26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公司股东邱坚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3,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21年11月10日起至2023年11月9日止。 公司股东邱坚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3,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22年2月24日起至2024年2月23日止。 公司股东邱坚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股股份补充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份补充质押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邱坚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8,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22年12月19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止。 截至2023年9月30日,邱坚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59,442,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4%。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数量为15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占其所持有股份的42.84%。 公司股东邱光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7,5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20年11月24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止。 公司股东邱光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2,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20年12月18日起至2023年12月17日止。 截至2023年9月30日,邱光和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13,33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4%。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数量为9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占其所持有股份的24.07%。 公司股东周平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4年5月8日止。 公司股东周平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22年7月11日起至2027年6月16日止。 截至2023年9月30日,周平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0,010,1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8%。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数量为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占其所持有股份的32.00%。 (二)员工持股计划 1、2020年3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人员总人数不超过98人,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1,818万元(含),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中层管理人员的出资占持股计划的比例为3.38%。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其他合法合规方式获得的资金等。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发表了《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公告。 2、2020年4月16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公告。 3、2020年4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司作为委托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托管人)签订了《中信证券-森马服饰员工持股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4、2020年9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完成股票的购买,累计购入13,854,163股,剩余资金将不再继续购买公司股票,留作备付。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 5、本报告期,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总额无变化。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8,312,463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0.31%。 6、公司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在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不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将转移至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本公司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资产托管计划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投资的资产托管计划的金额为91,858,031.93元,资产托管计划是由本公司确定投资范围,基金公司负责运营托管资产的投资,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银行同业存单、低风险债券投资等项目。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