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邱光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新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微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托管计划的情况 资产托管计划是由本公司确定投资范围,基金公司负责运营托管资产的投资,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银行同业存单、低风险债券投资等项目。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收回年初未到期的资产托管计划本金及投资收益合计金额为31,495,107.88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无资产托管计划。 (二)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公司股东邱坚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5,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8年11月12日起至2021年11月11日止。 公司股东邱坚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6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9年11月19日起至2021年11月18日止。 公司股东邱坚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6,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20年2月26日起至2022年2月25日止。 公司股东邱坚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2021年11月11日止。 公司股东邱坚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5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2021年11月18日止。 公司股东邱坚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2022年2月25日止。 截至2021年3月31日,邱坚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59,442,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2%。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数量为12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占其所持有股份的35.22%。 公司股东邱光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2,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8年12月21日起至2021年11月20日止。 公司股东邱光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17,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9年9月3日起至2022年9月2日止。 公司股东邱光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7,5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并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20年11月24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止。 公司股东邱光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2,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作为自身资金需求担保, 并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20年12月18日起至2023年12月17日止。 截至2021年3月31日,邱光和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40,22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2%。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数量为26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5%,占其所持有股份的60.99%。 (三)员工持股计划 A、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1、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人员总人数不超过98人,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1,980万元(含),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中层管理人员的出资额不超过900万元(含)。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其他合法合规方式获得的资金等。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发表了《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公告。 2、2018年5月16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公告。 3、2018年6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司作为委托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托管人)签订了《中信证券-森马服饰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4、2018年7月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完成股票的购买,累计购入8,321,710股,剩余资金将不再继续购买公司股票,留作备付。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自2018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4日。 5、截至2019年7月4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已届满。 6、本报告期内,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出售5,825,158股。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2,496,55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0.09%。 B、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1、2020年3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人员总人数不超过98人,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1,818万元(含),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中层管理人员的出资占持股计划的比例为3.38%。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其他合法合规方式获得的资金等。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发表了《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公告。 2、2020年4月16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公告。 3、2020年4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司作为委托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托管人)签订了《中信证券-森马服饰员工持股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4、2020年9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完成股票的购买,累计购入13,854,163股,剩余资金将不再继续购买公司股票,留作备付。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 5、本报告期,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总额无变化。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13,854,163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0.51%。 C、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共持有公司16,350,715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0.60%。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