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53 证券简称:华侨城A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张振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凤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69%,主要是销售结转同比增加导致; 2、财务费用同比上升超过184%,主要是费用化利息支出增加、利息收入减少导致; 3、其他收益同比下降77%,主要是政府补助减少导致; 4、投资收益同比下降388%,主要是联合营企业亏损等原因导致; 5、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上升3406%,主要是为适应市场环境、加快销售去化,公司对部分房地产项目采取灵活的销售策略,带来部分价值折损所致; 6、所得税费用同比上升59%,主要是各项目盈利性存在结构性差异,部分盈利项目结转收入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7、净利润及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560%和2755%,一是适应市场环境、加快销售去化,公司对部分房地产项目采取灵活的销售策略,带来部分价值折损;二是其他因素导致公司业绩下滑,包括因联营公司亏损导致投资收益减少、其他收益减少、财务费用增加等; 9、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较年初基本持平; 10、应交税费较年初下降40%,主要是上年末计提税费于本期缴纳后减少所致; 11、应付债券较年初下降60%,主要是根据债务到期日进行重分类导致; 12、长期应付款同比增加271%,主要是新增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导致; 13、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上升204%,主要是坚持“以收定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4、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上升123%,主要是严控对外投资,加快合作项目资金收回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房地产相关业务经营情况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按照第16号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