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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通科技: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7财报-
绿通科技:2023年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68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主要资产负债表项目构成重大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分析 2、主要利润表项目构成重大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分析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1、“期初限售股数”指2023年1月1日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指年初至本报告期末9个月期间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指年初至本报告期末9个月期间增加限售股数。 2、首发网下配售限售股于2023年9月6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事项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鉴于彭丽君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经董事长张志江先生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江文秀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二)关于投资公司4号、6号及7号厂房扩建项目的事项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公司4号、6号及7号厂房扩建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公司拟用自有或自筹资金约1.2亿元在东莞市洪梅镇河西工业区投资扩建公司现有的4号、6号及7号厂房,用于电泳、喷粉、喷漆工序车间及仓库。此次扩建不涉及公司产品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公司4号、6号及7号厂房扩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 2023年9月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5,831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55,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四)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事项 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因孙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同意补选李峻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1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五)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 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900,6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9.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4,410,628.20元(含税);本半年度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9月20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1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六)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充分借助外部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投资于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项目,进一步拓宽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公司及公司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公司拟与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钰投资”)共同投资设立广东绿通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该产业基金规模为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59,3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98.83%;创钰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7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1.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10月17日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施行,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根据解释第16号,公司对2023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汇总如下: 单位:元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