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公告编号:2024-084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主要资产负债表项目构成重大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分析 2、主要利润表项目构成重大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分析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 1、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387,999股,占总股本的2.99%,按披露要求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2、2024年6月2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且受让方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公司股东赫涛、拓弘投资分别与赫涛的配偶匡小烨于2024年6月25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赫涛、拓弘投资拟分别以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向匡小烨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7,965,336股。本次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10月16日办理完毕。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特定低速载人车辆启动双反调查的事项 2024年7月,美国商务部决定对进口来自中国的特定低速载人车辆(CertainLowSpeedPersonalTransportationVehicles)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调查产品包含公司出口至美国的场地电动车产品,反倾销调查期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反补贴调查期间为2023年度全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特定低速载人车辆启动双反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截至目前,上述调查仍在进行中,结果尚未落地,需进一步跟踪。未来,若美国政府对中国场地电动车行业出口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或其他贸易保护措施,可能对公司的对美出口业务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并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对本次双反调查。同时,公司将加大国内以及其他海外市场推广力度,尽可能减少双反事件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2、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事项 2024年6月25日,赫涛、拓弘(珠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弘投资”)分别与赫涛的配偶匡小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赫涛、拓弘投资拟分别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匡小烨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710,001股、4,255,335股,合计向匡小烨转让公司股份7,965,336股(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且受让方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等相关公告。 2024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上述人员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4年10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3、关于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绿通产业基金以现金方式投资人民币1.87亿元认购江华九恒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华九恒”)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655.1724万元,剩余人民币16,044.827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以取得本次交易完成后江华九恒27.5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024年9月,绿通产业基金已与江华九恒等协议各方签署相关协议,绿通产业基金已对江华九恒完成本次交易出资。江华九恒于2024年9月25日完成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4、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00元/股(含),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3)。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第二期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6,110股,占公司 当 前 总 股 本146,769,897股 的0.05%, 最 高 成 交 价 为21.00元/股 , 最 低 成 交 价 为17.59元/股 , 成 交 总 金 额 为1,497,235.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