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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丰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6财报-
辉丰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786,042.32-40,383,881.24267.85%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资产出售 公司与安道麦股份于2021年5月31日完成安道麦辉丰51%股权和安道麦上海公司51%股权的重大资产出售。鉴于部分交割事项尚未成就,公司和安道麦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签署了《豁免及补充交割条件的协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之十三)。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上述豁免协议(2)项下关于2,4-D酯项目、甲羧除草醚项目、粉唑醇项目的生产恢复或整改要求,未按合同约定完成F052项目的整改。已完成豁免协议(4)项下关于24个资质证照转让或更新中的19个,剩余5个证照尚在办理中。关于述豁免协议(3)项下草铵膦生产线,2022年1月,公司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委托开发合同,对草铵膦生产线进行工程技术设计和提产研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已为公司初步制定了技术改造方案。公司正与安道麦公司就草胺膦项目未来发展方案进行沟通,截至本报告期末,双方仍在沟通中。公司为上述整改及证照等办理产生的成本费用累计计提4,456.40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转让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和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股权转让款合计97,390.91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尚未收到延期支付款项。 (二)诉讼事项进展 1、股民诉讼、公司与佰事达公司及公司涉及的其他诉讼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之“第六节-八”。 2、公司因江苏科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不履行租赁款项支付义务向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2023年3月8日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2023)苏0904民初1621号)。请求被告支付相关租金、违约金及相应利息。2023年8月21日当事人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民事调解书编号:(2023)苏0904民初1621号)。具体内容见公司2023年8月25日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科邦公司按约结算款项1,000万元。 其他诉讼事项详见相关公告。 (三)子公司有关情况 1、嘉隆化工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收到连云港化工产业区管委会《告知函》。根据〈《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苏办〔2019〕96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号)的相关要求以及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一企一策”综合处置建议,嘉隆化工公司部分产品和工艺转型升级难度大,相关生产设备设施已出现老化,为降低潜在的安全和环保风险,达到“两断三清”要求,嘉隆化工公司必须拆除现有生产线、设备及相关设施,重新规划建设新生产线,故而公司对需拆除的生产线等相关设施计提了减值准备。 因嘉隆化工和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收储协议书,为更好的处置嘉隆化工债权债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拟申请对嘉隆化工进行破产清算。公司2023年9月1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并于次日披露了《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2023年10月12日,灌南县人民法院向被申请人嘉隆化工下发了选择管理人通知书,于本月17日摇号确定本次破产清算的管理人。 2、科菲特公司收到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关闭退出有关工作的通知》(大石办〔2022〕33号),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化工生产企业关闭退出任务的通知》(大化治办〔2022〕3号),科菲特公司被列为2022年度关闭退出企业。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进行了公告。 (四)其他相关承诺事项 处置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和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向安道麦公司作出承诺,在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股权交割后(2020年末)的三年内(2021年-2023年),由农一北京公司向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采购产品产生的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平均年度毛利润(“农一北京公司业务毛利”)至少应达到人民币860万元(“农一北京公司业务基准”),并且双方同意,如果农一北京公司业务毛利未能达到农一北京公司业务基准,则本公司应当向安道麦公司进行价款支付。价格调整支付=(农一网业务基准–农一网业务毛利润)×13。2021年、2022年、2023年1-9月农一北京公司向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采购产品产生的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业务毛利分别为465.57万元、326.05万元、199.23万元。2021年度和2022年度销售情况未达预期。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公司已向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发送差额部分的采购订单。 其他有关情况见《2023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之(二)“相关业绩承诺说明”。 (五)其他 公司实际控制人仲汉根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3,342.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5%。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仲汉根先生未质押公司股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