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039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注:公司第三季度延续产销两旺的态势,2023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69,037,804.30元,同比增长54.15%,已超过2022年全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全年营收增幅7.74%;2023年1-9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605,120.8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4%,剔除上年同期的基金大额分红和汇兑损益影响,本报告期的主营产品业务相关收益较上年同期相比有大幅增长,经营质量提升明显。公司积极的市场销售战略取得成效,售后及主机业务双双增长,规模效应逐步体现。当前公司在手订单饱满,并将加快募投项目产线投入,为实现未来营收目标创造积极条件。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 为持续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密切跟踪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数字制造等前沿科技领域的发展趋势及投资机会,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参与投资设立深圳鹏城愿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64,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