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分析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期末金额为545,872,728.40元,较年初减少40.83%,主要原因系回款减少,而随着项目推进,支付的货款增多。 (2)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期末金额为60,000,000.00元,较年初减少75.1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理财到期赎回。 (3)长期应收款报告期期末金额为18,526,800.00元,较年初增加150.64%,主要原因系分期收款销售商品金额增加。 (4)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期末金额为16,334,797.96元,较年初减少37.8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发生摊销。 (5)应付票据报告期期末金额为222,016,401.51元,较年初减少32.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票据到期兑付。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期末金额为111,911,575.18元,较年初减少46.07%,主要原因系部分项目贷款到期偿还。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分析 (1)年初至报告期末,其他收益为13,411,172.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0.5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增值税退税减少。 (2)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为32,504,526.8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6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处置境外子公司。 (3)年初至报告期末,信用减值损失为30,478,231.3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2.56%,主要原因系老项目回款冲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净利润为22,772,761.3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2.86%,主要原因系毛利下降。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分析 (1)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税费返还为5,091,103.2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7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增值税退税减少。 (2)年初至报告期末,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为11,456,169.4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0.01%,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股权转让款减少。 (3)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支付的现金为6,050,000.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3.62%,主要原因系本期对外投资减少。 (4)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439,851,479.52元,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52,588,000.00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63.04%及78.0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循环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减少。 (5)年初至报告期末,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55,403,467.6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5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支付的银行保证金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截至报告期末,前10名股东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12,690,615股,持股比例为1.62%。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可转债相关事项 2019年5月,公司筹划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2020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数量为9,172,387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初始转股价格为7.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1,723.87万元。 2020年10月19日,公司可转换债券进入转股期。 2021年4月12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可转债2020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2日期间利息的支付。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781,586,5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99997元(含税)。根据上述方案,公司可转债维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7.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1年5月21日起生效。 2022年4月13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可转债2021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2日期间利息的支付。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781,587,8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99999元(含税)。根据上述方案,公司可转债维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7.2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2年6月16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769,651,1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323元(含税)。根据上述方案,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38,507,419.33元÷781,588,507股≈0.0492681元/股。根据上述方案及总市值不变原则,公司可转债维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7.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3年6月16日起生效。 截至报告期末,共有2587张“维尔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258,700元人民币),合计转为34573股“维尔利”股票。公司剩余可转债为9,169,800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916,980,000元人民币。 (二)股份回购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2,690,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37%,成交总金额为54,999,727.31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4.68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3.95元/股。截至2023年10月12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李月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