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佰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备注:因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并上市,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太一(宜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宜昌夷陵城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股份限售,战略配售单位宜昌城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宜昌兴发投资有限公司、晋江光资创科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限售。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披露的2023-017号公告。公司预计2023年关联交易发生额为2.35亿元,2023年1-9月,公司关联交易发生额占全年预计比例为67.00%,目前未超预计。 2.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9月25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9月6日披露的2023-061号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3.承诺履行情况 (1)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2023年8月21日至8月25日止,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格,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公司已制定稳定股价方案并公告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8月28日披露的2023-057号公告及9月6日披露的2023-061号公告。 (2)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15日止,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已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席大凤在本次公开发行前作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的相关条件,二者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延长后锁定期截止日为2025年2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9月19日披露的2023-071号公告。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