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智能硬件柔性制造”募投项目实施周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之一“智能硬件柔性制造项目”进行调整,该项目周期由2.5年调整为3.5年;实施主体不变,为惠州金百泽,实施地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智能硬件柔性制造”募投项目实施周期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29.00元/股(含本数),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及3月14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