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卫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德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邱德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4月7日开始,至2023年10月7日结束,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0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鉴于公司暂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为提升股东价值,增加每股净资产和每股股权对应的收益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现有3,100,000股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于2024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3,100,0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6)及《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