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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点评:出货高增长,业绩短期承压

2024-04-25牟国洪中原证券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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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点评:出货高增长,业绩短期承压

出货高增长,业绩短期承压 ——湖南裕能(301358)年报点评 证券研究报告-年报点评 增持(维持)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5日 事件:公司公布2023年年度报告。 投资要点: 公司业绩短期承压。2023年,公司实现营收413.58亿元,同比下降3.35%;营业利润18.76亿元,同比下降47.79%;净利润15.81亿元,同比下降47.42%;扣非后净利润15.18亿元,同比下降49.9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5.01亿元,同比增长118.01%;基本每股收益2.1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96%;利润分配预案为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8元(含税),公司业绩短期承压。其中,公司第四季度实现营收70.29亿元,环比下降36.95%,同比下降56.79%;净利润3891万元,环比下降87.17%,同比下降95.63%。2023年,公司非经常损益合计6227万元,其中政府补助7418万元。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动力电池产量持续增长,带动正极材料需求增加。中汽协和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统计显示: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合计销售944.81万辆,同比增长37.48%,合计占31.45%;其中新能源汽车合计出口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2024年1-3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208.90万辆,同比增长31.76%,合计占比31.10%。伴随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增长及动力电池出口增加,我国动力电池和其他电池产量持续增长。2023年我国动力电池和其他电池合计产量778.10GWh,同比增长42.5%;其中出口152.6GW。2024年1-2月,我国动力和其他电池合计产量108.8GWh,累计同比增长29.5%;其中出口16.6GWh。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2024年延续和优化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动力电池上游原材料价格回落有助于动力电池降价及提升新能源汽车性价比,总体预计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仍将保持两位数增长,对应电池上游正极材料需求将持续增增长。高工锂电统计显示:2022年,我国正极材料出货190万吨,同比增长68.14%;2023年出货248万吨,同比增长30.53%,其中磷酸铁锂材料占比66.53%、三元材料占比26.21%、钴酸锂占比3.39%。 相关报告 《湖南裕能(301358)中报点评:二季度盈利改善,长期关注LFP龙头》2023-09-04 联系人:马嶔琦电话:021-50586973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号16楼邮编:200122 公司LFP出货增速高于行业水平,预计2024年出货将增长。2019年以来,公司主营产品磷酸铁锂出货量持续增长,由2019年的1.25万吨增至2022年的32.39万吨,期间复合增长率为195.55%;伴随主营产品销量增长,公司磷酸铁锂对应营收大幅增长,由2019年的5.57亿元增至2022年的426.67亿元,期间营收复合增长率为324.68%,显著高于销量复合增长率,主要是伴随需求高增长, LFP供需总体紧平衡,特别是2021-2022年LFP在动力电池中的装机占比显著提升,导致行业价格大幅上涨;LFP在公司营收中占比总体持续提升,2022年占比99.71%。2023年,公司磷酸铁锂出货50.68万吨,同比增长56.49,增速显著高于行业水平,其中储能领域销量占比已提升至约28%;对应营收411.06亿元,同比下降3.66%,营收占比99.39%;营收下滑主要系公司产品销售均价显著下降,LFP行业等锂电产业链前期大幅扩产,且扩张产能2023年以来有序释放,同时叠加上游原材料价格下行和下游需求增速放缓,多因素作用下导致LFP等产品价格总体在2023年以来显著承压,总体预计2024年仍将处于去产能阶段。同时,预计公司LFP出货仍将保持较高增速,主要基于:一是我国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出货仍将增长,从而带动电池上游LFP正极材料需求增加。其次,电池和LFP行业技术进步及政策变动导致LFP在动力电池领域装机占比维持高位,同时储能电池需求增速将高于动力电池增长,如高工锂电统计:2023年我国储能电池出货225GWH,同比增长50%,而储能锂电池正极材料以LFP为主。第三,公司深度绑定战略客户。公司与宁德时代、比亚迪等建立了长期稳定业务合作。2020年12月,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宁德时代、比亚迪作为战略投资者,截止2023年底,二者持股占比分别为7.90%和3.95%;2023年公司前五大客户营收占比高达96.11%,其中第一大客户营收占比40.98%。第四,公司坚持“资源-前驱体-正极材料-循环回收”一体化发展思路,目前正加速推进磷矿勘查、探转采等;磷酸铁前驱体方面已实现全部自供,截止2023年底:公司磷酸铁锂设计产能约70万吨,2023年产能利用率89.77%;磷酸铁锂产品市占率超过30%,连续4年稳居行业第一。 关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展。2023年8月,公司公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拟向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11358796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亿元,拟用于年产32万吨磷酸锰铁锂项目、年产7.5万吨超长循环磷酸铁锂项目等4个项目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股票激励计划彰显公司信心。公司公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1514.50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其中首次拟授予不超过1238.210万股;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17.43元/股;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288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其中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4年磷酸铁锂销量增长率较2023年不低于25%、2025-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亿元和20亿元。在行业去产能大背景下,公司股权激励业绩考核要求彰显公司管理层信心。 公司盈利能力显著回落,预计2024年仍承压。2023年,公司销售毛利率7.65%,同比回落4.83个百分点;其中第四季度毛利率为3.33%,环比第三季度回落2.92个百分点。2023年主营产品盈利显示:磷酸铁锂销售毛利率为7.30%,同比回落5.17个百分点,环比2023年上半年回落2.20个百分点,主要系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产能显著释放导致行业竞争加剧,且行业议价能力相对较弱。展望2024年,上游原材料价格总体仍承压,正极材料行业仍处于去产能阶段,总体预计2024年盈利仍将承压。 维持公司“增持”投资评级。预测公司2024-2025年摊薄后的每股收益分别为1.52元与2.92元,按4月24日31.96元收盘价计算,对应的PE分别为21.0倍与10.95倍。目前估值相对行业水平合理,结合行业发展前景及公司行业地位,维持公司“增持”投资评级。 风险提示:行业竞争加剧;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不及预期;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项目市场拓展不及预期。 资料来源:中原证券,Wind 资料来源:中原证券,Wind 资料来源:中原证券,中汽协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中原证券(注:2024年1月统计口径变为动力和其他电池,增速为联盟公布值) 资料来源:中原证券,公司公告 资料来源:中原证券,高工锂电 资料来源:中原证券,公司公告 资料来源:中原证券,公司公告 资料来源:中原证券,百川盈孚 资料来源:中原证券,百川盈孚 资料来源:中原证券,Wind 资料来源:中原证券,Wind 财务报表预测和估值数据汇总 行业投资评级 强于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沪深300涨幅10%以上;同步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沪深300涨幅-10%至10%之间;弱于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沪深300跌幅10%以上。 公司投资评级 买入: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涨幅15%以上;增持: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涨幅5%至15%;谨慎增持: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涨幅-10%至5%;减持: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涨幅-15%至-10%;卖出: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跌幅15%以上。 证券分析师承诺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分析师执业资格,本人任职符合监管机构相关合规要求。本人基于认真审慎的职业态度、专业严谨的研究方法与分析逻辑,独立、客观的制作本报告。本报告准确的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对报告内容和观点负责,保证报告信息来源合法合规。 重要声明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由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并仅向本公司客户发布,本公司不会因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 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含的信息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本报告中的推测、预测、评估、建议均为报告发布日的判断,本报告中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价格、价值及投资带来的收益可能会波动,过往的业绩表现也不应当作为未来证券或投资标的表现的依据和担保。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的意见并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本报告所含观点和建议并未考虑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标、财务状况以及特殊需求,任何时候不应视为对特定投资者关于特定证券或投资标的的推荐。 本报告具有专业性,仅供专业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参考。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报告作为资讯类服务属于低风险(R1)等级,普通投资者应在投资顾问指导下谨慎使用。 本报告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机构、个人不得刊载、转发本报告或本报告任何部分,不得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未经授权的刊载、转发,本公司不承担任何刊载、转发责任。获得本公司书面授权的刊载、转发、引用,须在本公司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报告出处、发布人、发布日期,提示使用本报告的风险。若本公司客户(以下简称“该客户”)向第三方发送本报告,则由该客户独自为其发送行为负责,提醒通过该种途径获得本报告的投资者注意,本公司不对通过该种途径获得本报告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声明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等各种服务。本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意见或者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潜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或者其他决定的唯一信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