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发布气候信息披露咨询总结
主要更新与要求:
- 新增气候信息披露:《ESG守则》增设D部分,专门用于气候信息披露,包含参考自TCFD(任务力促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四大支柱:管治、策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
- 分阶段实施:大型股发行人、主板发行人(大型股除外)、GEM发行人分别在不同时间点实施新气候规定。
- 宽免措施:为缓解中小企业在准备气候信息披露时的顾虑,提供了包括宽免所有与气候相关机遇段落、识别风险和机遇、量化财务影响等内容的措施。
- 与IFRS S1保持一致:发行人应遵循IFRS S1的概念基础和一般要求准备气候相关披露,联交所已将其纳入执行指南。
- 遵循ISSB准则:联交所与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保持一致,关注国际ESG报告进展,发行人可自愿采用国际ESG报告准则。
关键时间节点:
- 2025年:大型股发行人需披露范围1和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
- 2026年起:所有发行人需强制性披露温室气体排放数据。
- 部分宽免措施:适用于所有与气候相关机遇有关的段落、识别风险和机遇、量化财务影响等。
执行指南与下一步行动:
- 执行指南发布:与新气候规定一同发布,提供实施原则、指南和示例,指导发行人准备披露。
- 采纳ISSB准则:联交所推动采纳ISSB准则,与国际接轨,制定完整路线图,同时考虑本地条件。
- 路线图制定: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将根据ISSB准则制定香港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的路线图。
对发行人影响:
发行人应开始熟悉新规定和执行指南,识别与内部程序和系统的差异,并采取措施应对。联交所持续关注国际ESG报告发展,优化ESG准则与全球框架的互用性。
联系人信息:
- 刘国贤:资本市场的合伙人
- 朱雅仪:ESG咨询合伙人
- 刘大昌:资本市场的合伙人
- 吴顺贤:ESG咨询合伙人
- 谭晓林:资本市场的合伙人
- 谢施韵:执业技术部合伙人
总结:
香港交易所通过《咨询总结》更新了《ESG守则》,新增了气候信息披露要求,旨在提升香港作为绿色及可持续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这一更新包括分阶段实施的气候规定、宽免措施、与国际准则的对接,以及提供执行指南以助发行人准备披露。发行人需关注新规定的时间节点、宽免措施的适用范围,并参考执行指南以确保符合要求。联交所的举措旨在推动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的一致性、可比性和可靠性,促进全球ESG报告框架的互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