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2023年11月21日通过 关于涉及教练迪恩·克拉福特一的劳资纠纷 作者: 朱丽叶·约根森(丹麦) 申请人: 教练德扬·克拉夫里奇,克罗地亚代表:Hrvoje Raic 受访者: 洪韦德足球俱乐部,匈牙利代表Tamás Bajáky I. 案件事实 2022年10月23日,克罗地亚教练德扬·克拉夫里奇(以下简称:)被申请人或者教练) 以及匈牙利俱乐部匈牙利人足球俱乐部(以下简称:受访者或者俱乐部)签订了一份雇佣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自2022年10月24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有效。 第二条款第2条规定如下: 关于此雇佣合同下主教练应执行的服务,自2022年10月24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HFC将按月以匈牙利福林支付固定的教练费,相当于净10,000欧元,签约时总额为每月490,400福林,即每月四百万九十万四千匈牙利福林;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HFC将按月以匈牙利福林支付固定的教练费,相当于净10,000欧元,签约时总额为每月539,010福林,即每月五百万三千九十万零一百匈牙利福林(\"基本工资\")。 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业绩月份之后的10日,通过银行转账以匈牙利福林形式汇入教练选定的银行账户。 激励性薪酬。HFC同意根据以下条件支付主教练额外的个人薪酬: i. 以匈牙利福林计算的净金额,相当于每个由团队获得的点数带来的350欧元/点的净收入,考虑到在签署此雇佣合同时有效的、由匈牙利国家银行设定的汇率,总额为HUF 170,120,即每个在匈牙利锦标赛中由团队获得的点数相当于十七万零一百二十匈牙利福林。 HFC应支付此激励补偿金数额——在满足所有相关条件之后——至相关月份之后的20天之内(最迟与团队奖金支付同时),通过银行转账,以匈牙利福林支付给主教练。为避免疑虑,以下所有激励补偿金均为主教练在整个雇佣合同期限内随时可获得的。 第3条款规定,其中包括下列内容: 1. 俱乐部终止。 1.1. 俱乐部无原因终止合同的权利。在仅有的自行决定下,且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俱乐部均有权无原因终止本就业合同,且需通过书面通知主教练以立即生效。 1.2. 俱乐部解约支付。如果俱乐部无正当理由立即终止本劳动合同,则俱乐部应支付主教练解约支付(“俱乐部解约支付”),相当于该合同第二部分II.I条规定的五个月基本工资。 1.3. 分离付款计划。俱乐部分离付款应分五次等额支付,并符合所有适用的税务报告和扣款要求,在终止本劳动合同之日起5(五)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以匈牙利福林支付。 2. 首席教练终止。 2.1. 主教练无因终止合同的权利。在其单独决定下,并在合同期限内任何时间,主教练有权无因终止本就业合同,并在向俱乐部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生效。 2.2. 主教练离职补偿。如果主教练在本合同期间任何时候无正当理由即时终止本劳动合同,则主教练(或代表主教练的第三方)应向俱乐部支付一笔离职补偿(以下简称“主教练离职补偿”),其金额相当于本劳动合同第二条第1款所规定的五个月基本工资。 2.3. 分离付款时间表。首脑教练分离付款应按一次性款项支付,并需在所有适用的税务报告范围内,在本就业合同终止之日起15天内通过银行转账以匈牙利福林支付。 4. 2023年5月28日,被诉方向原告发送了一份标题为“ ”的文件。文件接收记录以下:(以下简称:第一次通知). 5. 2023年6月30日,被告向原告发送了另一份文件(以下简称:)。第二通知), 以及,此外声明称教练未能通知俱乐部关于其一名球员发生的事故。 6. 2023年7月26日,原告向被告发送了一封信。 7. 2023年8月9日,被告向上述信件回复。 2023年9月1日,原告与波斯尼亚俱乐部Velez Mostar签订了有效期为至2025年6月30日的劳动合同。 二、国际足联之前的程序 2023年9月11日,原告向国际足联提交了本起诉讼。各方立场简要概述如下。 a. 诉讼请求方的地位 10. 原告主张,被告在2023年5月28日发送第一通知时终止了合同,并且这种终止没有正当理由。 11. 申请人声称,除了上述内容外,俱乐部于2023年6月1日任命了一名新的主教练。 12. 从索赔方的观点来看,由于俱乐部已经单方面终止了合同,因此第二次通知根本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13. 原告强调,被告之前并未就教练及其履行职责提出任何异议,并认为“令人相当惊讶的是,俱乐部竟然有胆量指控他违反了之前由俱乐部自己终止的雇佣合同,这些行为恰恰展示了俱乐部方面的恶意”。 14. 原告主张,在收到通知后,被告支付了2023年5月和6月的月薪,但未支付总计净欧元1,237.32的薪酬,具体如下: -奖金余额为在2023年5月5日与凯奇克梅特队比赛中获得的3分所对应的净EUR 887.325。-奖金为在2023年5月13日与德布勒森队的比赛中取得的一分而获得,净欧元金额为350.00。 关于赔偿的问题,索赔人声称在终止合同之时,他有权获得超过14个月的完整工资(包括2023年5月的工资),而根据合同第III.1.2.条,他只能获得5个月的工资。索赔人认为“该金额明显偏低,进而导致上述劳动合同条款无效、无效且无效。” 16. 因此,原告要求赔偿。净总额为132,000欧元,为其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月度报酬的残值。 十七、原告提出了以下救济请求: 我:I. to ascertain that the Respondent terminated the Employment contract signed with the Claimant without just cause; and 二、判决被诉方支付给原告应付净工资1,237.32欧元,该工资于2023年5月29日到期,自通知判决之日起45天内支付;并且 第三点,判决被答辩人因无正当理由违反雇佣合同,向原告支付因违约而产生的净欧元的赔偿金132,000.00(十三万二千欧元),该赔偿金于2023年5月29日到期,自通知答辩人关于该参考事项的决定之日起45天内支付; 第四章规定,自通知决定涉及将参考事项转达给被诉方之日起45天内,将被诉方判令支付上述提及的净金额之外的所有相关税费、国家贡献和附加费; 或者等价地 将被告判令在接到关于将此案提交给被告的决定通知之日起45天内,向原告提供所有上述指定的净额支付相应的税务证明,以及在整个雇佣合同期间已支付给原告的所有净额的税务证明。 V. 判决被诉方支付给原告上述金额的5%年默认利息,自各自到期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自通知决定涉及参考被诉方之日起45天内支付; b. 被调查人的位置 18. 在其回复中,被诉方声称,在2023年5月28日至2023年6月21日期间,原告离开匈牙利,双方交换了相互终止协议的草案。被诉方坚持认为,这意味着原告并未认为其雇佣合同已经终止。 第19条。被调查者认为,“在双方协商期间。确切地说,在2023年6月21日,被告(布达佩斯洪韦德足球俱乐部)意识到,其运营的成年男子足球队成员Herdi Prenga于2023年1月22日凌晨4:22,处于饮酒后驾车状态,驾驶登记号为ZG6880IF的车辆,并在此情况下发生事故”以及我为了调查所发生的情况,被告于2023年6月23日致信原告和球员,要求提供完整信息。 20. 被告提出,原告已经知晓此类事件,但未能向被告披露。 21. 响应方引用匈牙利法律,并坚持认为根据匈牙利劳动法第52条,雇员应亲自以通常的技能和谨慎完成其工作;按照适用于其工作的规则、法规、指示和习俗,此外,还必须以符合其职责执行所需信任和信心的方式行事。 22. 原告声称,被告未能遵守《匈牙利劳动法》第52(I)款c和d项的规定,故意违反了由雇佣关系产生的必要义务。 23. 响应方得出结论,根据匈牙利劳动法第78条,合同于2023年6月30日立即终止。 24. 响应方在结论中指出,原告2023年5月和6月的工资已支付,并认为“我们认为,原告的主张在法律依据和金额方面都有争议,被告并未违反其劳动合同的规定,原告对被告不应有任何合法或有效的索赔。 c. 诉讼人最后陈述 25. 原告声称俱乐部本身已通过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信息确认,与教练终止了合同。 26. 从索赔方的观点来看,被诉方是“现在试图捏造该事件,该事件顺便提一下发生在2023年1月,导致教练在2023年5月被解雇,该俱乐部的捏造行为不过是一个拙劣的尝试,试图指责教练违反了他的雇佣合同,这显然不是事实。” 27. 原告进一步声称,“即使俱乐部因一名足球教练的疏忽而没有意识到此类足球运动员的特定事件,这种疏忽也不构成终止合同的正当理由,因为这将是最后的手段。. 28. 原告重申其先前的救济请求。 第三部分:考虑玩家状态室的因素 a.能力和适用的法律框架 29. 首先,球员状态法庭的单名法官(以下简称“法庭”)。单独法官分析了她是否具备处理当前案件的能力。在此方面,她注意到了当前事宜是在2023年9月11日提交给国际足联的,并在2023年11月21日提交决策。考虑到《足球裁判程序规则》(以下简称“规则”)2023年3月版第34条的文字表述,程序规则),本报告所述的程序规则适用于当前事项。 30. 随后,独任法官引用了程序规则第2条第1款和第24条第2款,并观察到根据《球员地位和转会规定》(2023年5月)第23条第2款与第22条第1款c)的结合,她有权处理涉及一家俱乐部/协会与一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教练之间的雇佣纠纷的争议事项。 31. 随后,独任法官分析了关于该事件实质应当适用哪些规定。在此方面,她确认,根据《球员身份及转让条例》(2023年5月)第26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并考虑当前索赔于2023年9月11日提出,上述规定2023年5月版本(以下称为:《规定》该适用性适用于当前事宜的内容实质。 b. 证明责任 第32条 单独法官回忆起《程序规则》第13条第5款规定的举证责任基本原则,根据该原则,基于事实主张权利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c. 争议的益处 33.她的能力和适用法规已经确立后,独任法官开始深入探讨争议的实质。在这方面,独任法官首先承认了上述所有事实以及文件中的论点和文件。然而,独任法官强调,在随后的考虑中,她将仅参考她认为与评估当前问题相关的的事实、论点和文件证据。 i. 主要法律讨论和考虑因素 34. 在上述事实已经确定的情况下,独任法官转向处理案件的实质问题,并注意到双方就合同终止的正当性存在严重争议。 35. 在此背景下,独任法官承认她的任务是确定合同是否被原告所提出的第一次通知终止,还是如被告所主张的通过第二次通知终止。 36. 在此方面,独任法官引用了第一通知并指出,内容如下: 雇主已向员工迪恩·克拉弗里奇提供了以下文件: • 解除雇佣合同 • 关于解除雇佣合同的协议 员工承认已在上述时间收到上述文件。 鉴于法律的规定,雇主的终止通知应被视为已传达,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得出结论,雇佣关系因雇主的终止通知而终止。 37. 单一法官强调,该文件表述明确,就合同解除已通知的事实而言,没有留下任何解释的空间。因此,单一法官认定,该合同已于2023年5月28日通过首次通知有效解除。 38. 因此,单法官指出,在上述日期之后产生和交换的任何通讯或文件与终止事宜无关。 在上述内容确定后,独任法官必须确定所述终止是因正当理由还是无正当理由而进行的。 40. 在此方面,独任法官强调,被告在第一通知中未能提供任何有效理由来终止合同。因此,建议终止合同是无正当理由的。 基于上述内容,独任法官驳回了被告的论点,并判定后者无正当理由终止了合同。 ii.后果 42. 在陈述上述内容后,独任法官的成员将他们的注意力转向了由被诉方所犯此类无正当理由违约行为所带来的后果问题。 第43条。商会观察到,原告要求支付1,237.32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