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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行业周报:数据资产管理意见落地

信息技术 2024-01-14 国盛证券 丁叮叮叮
报告封面

资产管理意见公布,数据要素合规化、标准化、增值化更进一步。2024年1月11日,财政部公布了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旨在构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方共建”的数据资产治理模式。《指导意见》要求:1)在管理标准方面,依法合规管理数据资产、明晰数据资产权责关系、完善数据资产相关标准;2)在开发使用方面,加强数据资产使用管理、稳妥推动数据资产开发利用、健全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体系、畅通数据资产收益分配机制;3)在安全监管方面,规范数据资产销毁处置、强化数据资产过程监测、加强数据资产应急管理、完善数据资产信息披露和报告、严防数据资产价值应用风险。此外,《指导意见》在对全口径数据资产作出共性指导的基础上,有侧重地针对公共数据资产管理作出了一系列的单独规范要求,并积极鼓励试点,要求加大对数据资产开发利用、数据资产管理运营的基础设施、试点试验区等扶持力度,以点带面推动数据资产开发利用和流通增值。 顶层政策落地不断,数据要素大时代加速起步。1)数据局就位:2023年7月28日,刘烈宏任命为国家数据局首任局长;10月以来,相关岗位招聘、数据局挂牌等不断推进。2)资产评估落地: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评估全链条服务将涉及数据的存储、治理、确权、存证、质量评估、评估报告等多个环节,有望为数据资产入表、交易、流通打下基础。3)数据基础设施重点论述:2023年11月23日,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表示,目前国家数据局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正在推进系列重点工作,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4)数商地位加强:2023年11月25日,全球数商大会召开,研究实施“数据要素X”行动,发挥数据要素乘数作用。 5)“数据要素×”三年行动展开:2023年12月15日,国家发改委向社会公开征求《“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意见,推动数据要素在智能制造、医疗健康、应急管理等不同场景中发挥千姿百态的乘数效应。 地方进展积极,试点路径逐步成熟。1)在过去三年内,广东、四川、浙江、上海、河南、长沙等地均已启动数据要素相关试点工作,力争在区域性数据要素市场的工作机制、资源管理平台、参与主体和载体、数据产品与服务、政策与运营体系、典型案例等方面实现有效探索,政策推进速度持续超预期。 2)过去三个月内,地方进展不断:2023年11月10日全国首次公开交易公共数据特许经营权,挂牌底价18亿元;11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11月25日,数据交易链正式启用,十省市实现“一地挂牌、全网互认”。 综上,我们认为,近半年来,数据要素政策端积极性高,不断向落地化、细节化趋近,“数据财政”已成重要方向,2024年或可逐步规模化落地。 投资标的:中科江南、上海钢联、广电运通、易华录、云赛智联、航天宏图、深桑达、太极股份、德生科技等。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宏观经济风险。 1.资产管理意见公布,数据要素合规化、标准化、增值化更进一步 2024年1月11日,财政部公布了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旨在构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方共建”的数据资产治理模式,逐步建立完善数据资产管理制度,不断拓展应用场景,不断提升和丰富数据资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推进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以及合规化、标准化、增值化。 在数据资产的管理标准方面,《指导意见》要求: 依法合规管理数据资产。1)保护各类主体在依法收集、生成、存储、管理数据资产过程中的相关权益。2)鼓励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将其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持有或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管理服务潜力或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公共数据资源,作为公共数据资产纳入资产管理范畴。 明晰数据资产权责关系。1)适应数据多种属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要求相衔接,落实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权利分置要求,加快构建分类科学的数据资产产权体系。2)明晰公共数据资产权责边界,促进公共数据资产流通应用安全可追溯。 完善数据资产相关标准。1)鼓励行业根据发展需要,自行或联合制定企业数据资产标准。2)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配套建立公共数据资产卡片,明确公共数据资产基本信息、权利信息、使用信息、管理信息等。3)在对外授予数据资产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时,在本单位资产卡片中对授权进行登记标识,在不影响本单位继续持有或控制数据资产的前提下,可不减少或不核销本单位数据资产。 在数据资产的开发使用方面,《指导意见》要求: 加强数据资产使用管理。1)鼓励数据资产持有主体提升数据资产数字化管理能力,结合数据采集加工周期和安全等级等实际情况及要求,对所持有或控制的数据资产定期更新维护。2)结合数据资产流通范围、流通模式、供求关系、应用场景、潜在风险等,不断完善数据资产全流程合规管理。 稳妥推动数据资产开发利用。1)完善数据资产开发利用规则,推进形成权责清晰、过程透明、风险可控的数据资产开发利用机制。2)严格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要求和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可授权运营主体对其持有或控制的公共数据资产进行运营。3)鼓励在金融、交通、医疗、能源、工业、电信等数据富集行业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数据资产开发利用模式。 健全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体系。推动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业务信息化建设,利用数字技术或手段对数据资产价值进行预测和分析,构建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标准库、规则库、指标库、模型库和案例库等,支撑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业务开展。 畅通数据资产收益分配机制。1)完善数据资产收益分配与再分配机制,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依法依规维护各相关主体数据资产权益。2)探索建立公共数据资产治理投入和收益分配机制,通过公共数据资产运营公司对公共数据资产进行专业化运营,推动公共数据资产开发利用和价值实现。3)在推进有条件有偿使用过程中,不得影响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无偿使用。 在数据资产的安全监管方面,《指导意见》要求: 规范数据资产销毁处置。1)对经认定失去价值、没有保存要求的数据资产,进行安全和脱敏处理后及时有效销毁,严格记录数据资产销毁过程相关操作。2)公共数据资产销毁处置要严格履行规定的内控流程和审批程序,严禁擅自处置,避免公共数据资产流失或泄露造成法律和安全风险。 强化数据资产过程监测。1)数据资产各权利主体均应落实数据资产安全管理责任,记录数据资产的合法来源,确保来源清晰可追溯。2)鼓励开展区域性、行业性数据资产统计监测工作,提升对数据资产的宏观观测与管理能力。 加强数据资产应急管理。1)数据资产各权利主体应分类分级建立数据资产预警、应急和处置机制,深度分析相关领域数据资产风险环节,梳理典型应用场景,对数据资产泄露、损毁、丢失、篡改等进行与类别级别相适的预警和应急管理,制定应急处置预案。2)鼓励开展数据资产安全存储与计算相关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 完善数据资产信息披露和报告。1)鼓励数据资产各相关主体按有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开数据资产信息,增加数据资产供给。2)数据资产交易平台应对交易流通情况进行实时更新并定期进行信息披露,促进交易市场公开透明。 严防数据资产价值应用风险。1)数据资产权利主体应建立数据资产协同管理的应用价值风险防控机制,多方联动细化操作流程及关键管控点。2)鼓励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和专业优势,有效识别和管控数据资产化、数据资产资本化以及证券化的潜在风险。 图表1: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指导意见》在对全口径数据资产作出共性指导的基础上,有侧重地针对公共数据资产管理作出了一系列的单独规范要求: 明晰公共数据资产权责边界,促进公共数据资产流通应用安全可追溯。 探索开展公共数据资产权益在特定领域和经营主体范围内入股、质押等,助力公共数据资产多元化价值流通。 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配套建立公共数据资产卡片,明确公共数据资产基本信息、权利信息、使用信息、管理信息等。 运营主体应建立公共数据资产安全可信的运营环境,在授权范围内推动可开发利用的公共数据资产向区域或国家级大数据平台和交易平台汇聚。 探索建立公共数据资产政府指导定价机制或评估、拍卖竞价等市场价格发现机制、治理投入和收益分配机制,推动公共数据资产开发利用和价值实现。 此外,本次《指导意见》进一步积极鼓励试点。1)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行业和企业先行先试,结合已出台的文件制度,探索开展公共数据资产登记、授权运营、价值评估和流通增值等工作,因地制宜探索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有效路径。2)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介力度,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数据资产开发利用和流通增值。3)鼓励地方、行业协会和相关机构促进数据资产相关标准、技术、产品和案例等的推广应用。 根据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数据资产作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中的新兴资产类型,仍面临高质量供给明显不足、合规化使用路径不清晰、应用赋能增值不充分等难点,亟需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 因此,为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财政部制定《指导意见》,明确了数据的资产属性,提出依法合规推动数据资产化,平等保护各类主体数据资产合法权益,鼓励公共服务机构将依法合规持有或控制的、具有资产属性的公共数据资源纳入资产管理范畴,进一步创新数据资产管理方式方法,加强数据资产全流程管理,严防数据资产应用风险等,更好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2.顶层政策落地不断,数据要素大时代加速起步 2023年3月,国家数据局正式组建,统筹数字中国的发展蓝图。2023年3月7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将组建国家数据局。国家正从部委机构改革层面为数字经济发展做好准备,以此宏观统筹数字中国的发展蓝图。数据局整体的职责划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网信办研究拟订数字中国建设方案、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国家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等职责;另一方面,发改委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等职责。 2023年7月,数据局局长正式上任;10月以来,后续组建招聘不断推进。2023年7月28日,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消息,任命刘烈宏为国家数据局首任局长。根据央视报道,刘烈宏先后在网信办、工信部担任要职,除此之外,也在中国电子、中国联通等数字经济核心企业有实践经验。特别是他执掌中国联通期间,也是中国联通从通讯硬件逐步转向数据应用的发展阶段。这种经历视野有助于他推动国家更好的开放数据要素,优化数据要素的合理配置,促进与传统要素相结合。特别是现在强调的数实融合,产业数字化转型,核心就是要通过数据要素进行梳理。10月11日,国务院任命沈竹林为国家数据局副局长。10月14日,国家数据局公开招聘各岗位人员,包括数据治理和发展政策研究,数据基础制度和政策研究,数据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推进等方向。 2023年10月25日,国家数据局正式揭牌,使命为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围绕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构建适应数据特征、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基础制度;打通数据流通使用的堵点难点,充分挖掘数据要素潜能;推动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推进数据领域科技创新,推动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合作等。 图表2:国家数据局职能规划 2023年9月8日,《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自10月1日起实行。2023年9月8日,为规范数据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印发,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评估全链条服务将涉及数据的存储、治理、确权、存证、质量评估、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