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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电力系统集成的制度架构

公用事业 2023-12-31 国际能源署 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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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电力系统集成的制度架构 政府、公用事业和监管机构角色 国际能源机构 IEA检查全光谱 IEA协会国家: IEA成员国: 能源问题,包括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的供需,可再生能源技术,电力市场,能源效率,能源获取,需求方管理等等。通过其工作,IEA倡导将提高能源可靠性,可负担性和可持续性的政策31成员国,13协会国家和超越。 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日本韩国立陶宛卢森堡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共和国西班牙瑞典瑞士蒂尔基耶共和国英国美国 阿根廷巴西中国埃及印度印度尼西亚肯尼亚摩洛哥塞内加尔新加坡南非泰国乌克兰 本出版物和此处包含的任何地图均不影响任何领土的地位或主权,国际边界和边界的划定以及任何领土,城市或地区的名称。 欧盟委员会还参与了IEA的工作 资料来源:国际能源机构。国际能源署网站:www.iea.org Abstract 建立适当的机构架构对于跨界整合电力系统和促进电力交易非常重要,因为即使必要的基础设施到位,它也不会自动得出它正在被用来有效地交换电力。在辖区内需要所有利益相关方——政府、公用事业1和监管机构— —的协调,也需要建立区域实体来支持和监督一体化进程。 因此,本报告研究了利益相关者在跨境整合的不同阶段的角色,以实现多边电力贸易。由于能源监管机构是我们的主要受众,我们在简要讨论了政府和公用事业的角色和责任后,将重点放在他们的角色和责任上。 该文件是根据监管能源转型加速器(RETA)倡议制定的,旨在提高监管机构提高清洁能源转型速度的能力。它是IEA,世界银行的能源部门管理援助计划(ESMAP)和IRENA编写的一系列指导说明的一部分,通过提供分析输出和监管框架和机制的最佳实践示例,帮助主要利益相关者应对与区域电力系统互连相关的挑战。根据2023年2月至3月对监管机构的调查确定的优先主题,这些说明侧重于跨境电力交易所的软基础设施。 Introduction 在区域一级集成电力系统提供了许多好处 长期以来,电力系统的跨境整合一直被认为是加强电力安全,使电力更便宜以及扩大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获取和整合的关键战略。 互连电力系统使更广泛的地理区域的发电能力可满足需求并保持频率。这减少了对特定发电机的依赖,并且可以潜在地共享容量储备,从而增强了更广泛系统的弹性。 集成电力系统还通过规模经济和价格融合以及通过允许更有效地使用现有的发电源而提高系统效率。提供对更广泛的发电资源的联合访问可以降低总运营成本。例如,在欧洲,据估计,2021年跨境电力贸易带来的福利比孤立的国家市场多340亿欧元。 最后,更大的电力系统可以集成更大量的依赖于天气的可变可再生能源,因为它们更广泛的地理覆盖范围自然地平滑了底层资源的可变性。这也可以实现供应多样化,并且在存在补充的情况下,可以更有效地使用可再生能源。此外,互连使电力生产商能够接触到更广泛的客户,这可以增强投资信心并促进可再生能源的采用。因此,当与脱碳政策相结合时,互连可以加速CO。2减排。 建立多边电力贸易需要政治,技术和体制上的协调 认识到这些好处,世界各地的多个司法管辖区一直在努力进行电网互连和多边电力交易。在本报告中,管辖边界可以是国际或国内的,我们对区域一体化的评估包括澳大利亚,美国和加拿大的案例。 Multilateral power trading requires the established rules and / or agreements among multiplejurisdictions,and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has showed that a common set of political,technical and institutional minimum requirements need to be met. 参与国的政府间协议,而技术要求涵盖规则和条例,以确保跨境贸易的有效运作。例如,必须协调电网代码,制定容量分配和计算方法,建立数据收集和信息共享系统。机构要求是指多边电力贸易机制,例如争端解决和解决。 交易规则和机制的整合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早期协调,浅层协调和深度协调,具体取决于: 与邻国的互联互通水平电力交易安排的性质和组织电网或市场运作规则、电网代码、资费和数据共享的技术协调程度规划和投资发展基础设施的协调程度机构架构的数量及其执行力。 确定每个阶段的主要特征有助于了解过渡到更高水平的市场整合所需的变化和最低要求。 关键里程碑标志着漫长的区域电力系统集成过程 完全整合的区域电力市场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实现,通常是几十年,例如欧盟整合的区域电力市场。该过程通常始于双边跨境电力贸易安排,然后政府和公用事业公司在多边电力贸易中明确表达兴趣,通常以谅解备忘录(MoU)的形式启动区域市场倡议。在某些情况下,谅解备忘录已经指定了诸如区域系统运营商和区域监管机构之类的机构的创建,并定义了它们各自的角色。 建立区域监管机构— —或者有时国家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 —可以通过在跨境贸易的运营方面达成共识来推动取得实质性进展。除此之外,机构和组织协调对于成功整合和运营至关重要,区域结构被赋予更大的权力。这通常会导致区域一级市场规则和法规的协调。 实现这些里程碑并满足上述要求需要多个利益相关者— —政府、公用事业和监管机构— —跨越管辖范围的积极参与,因为除了物理互连之外,还需要就系统运营和相关 因此,达到更深层次的整合通常是一个迭代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利益相关者对变更及其实施的共识逐渐实现。 因此,负责在区域一级改善和加强该系统的区域机构可能最适合在这一演变中引发连续的变革浪潮。 政府的作用 政府为跨境电力系统集成提供政治动力 国家(或超国家)政府为互连项目提供法律和政治基础,其政治意愿和领导支持这一进程的早期阶段。谅解备忘录和联合声明等政府间协定有时包括建立区域机构,通常会启动满足政治要求所需的行动。与任何其他跨境活动一样,如果没有所有参与国的共识,就无法建立或运营互联互通。 在东盟地区,成员国于2007年签署了政府间谅解备忘录,以建立区域电力贸易,随后是针对特定互连项目的次区域协议(例如ProcedreLTMS - PIP和BIMP - PIP)。东盟成员国目前正在将这一初步谅解备忘录延长至2025年。同样,该地区六个国家政府于1996年签署的《中美洲电力市场框架条约》为正式创建区域竞争性电力市场(MER)提供了政治动力,将长达十年的可行性研究和地方电力交易转变为协调的区域电力整合过程。 在某些领域,政府专用平台促进外交努力,以在参与区域互连的国家之间达成共识。在非洲,区域经济共同体为市场一体化提供体制支持,并加速建立国际共识。2006年,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ECOWAS)率先建立了西非电力池(WAPP)。两年后,在《西非经共体能源议定书》和WAPP的框架内成立了西非经共体区域电力监管局(ERERA),以规范跨境电力连接和贸易,作为中央监管实体,有权做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就中美洲的MER而言,中美洲一体化体系(SICA)成立于1993年,是一个区域和政治组织。 但是,政府的作用不仅是达成政府间协议。他们还认可区域一级的跨境贸易法规, 标准和市场设计(如果市场到位)。例如,欧盟成员国和欧盟议会都将讨论并修改目前的欧盟委员会关于欧盟电力市场改革的提案,以达成共识。 此外,在通过法规时,政府负有确保将区域协议转化为国家法规的最终责任。例如,法国政府有义务修订其国家能源法规,以根据相关的欧洲指令阐明地方监管机构的作用。 除了为跨境互联奠定法律和制度基础外,政府还可以通过促进和简化输电投资来支持一体化项目。例如,欧盟委员会每两年批准一份共同利益项目清单,以简化规划和简化许可证发放,以促进跨境一体化项目的调试。 公用事业的作用 电力公司和电力系统运营商是区域一级技术协调的推动力 由于公用事业公司对建设和运营电力系统负有主要责任,以确保安全的供应,因此它们之间的合作对于发展跨境互连至关重要。公用事业开发互连并评估其影响,分享他们对区域电力系统规划系统的了解,并调整其技术标准以与该地区的其他公用事业协调。这些动作和角色满足跨境电力交易的技术要求。 有效的协调对于评估区域电力系统集成中互连的能源安全影响是必要的。通常,公用事业评估对频率稳定性,违反热限制,电压分布和短路强度的影响,尽管所采用的方法和标准因公用事业而异。评估结果确定了互连项目和技术选择的技术经济可行性,但也可能促使修改国家电力系统计划或操作程序(采购储备和确定热限值、电网代码、通信协议等)。 作为第二步,公用事业公司还可以评估调度和市场清算的影响,因为互连器的电力注入或吸收可能会影响国内动态。这些各种研究的结果通常会影响跨境贸易协定的设计以及如何分配和使用互连容量的规则。 公用事业也可以参与区域电力系统规划,考虑他们的工具和系统知识。这项工作必须与规划当局共同执行,以确保能源基础设施符合跨部门(电力,天然气,运输,供热,气候等)和区域协调目标。 根据最终的区域安排,公用事业公司可能需要调整自己的电网代码、操作程序、数据库结构、通信协议和电网建模方法。为了协调不同公用事业公司之间的安排,应该召集由每个公用事业公司(最好是监管机构)代表组成的工作组和工作队。 最终可能需要一个由公用事业、系统运营商和规划协调员组成的区域协会,或者一个独立的系统运营商,以确保所有的工作流程得到统一和单一战略展望的指导。建立这样一个区域机构可以更容易地将本地电力系统开发计划汇总到一个区域项目中。 在欧洲,欧洲输电系统运营商网络(ENTSO - E)负责起草欧洲范围的发展计划,该过程涉及所有相关的本地输电系统运营商(TSO)。同时,美国目前有七个地区和州独立的系统运营商(ISO)和地区输电组织(RTO)2来监督地区规划,定价和批发电力市场。本地实用程序是这些RTO和ISO的一部分。 同样,非洲电力公用事业协会(APUA)联合非洲电力公用事业,并在2003年建立中非电力池和2005年建立东非电力池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东南亚的东盟电力公用事业/当局(HAPUA)和地中海地区的地中海输电系统运营商协会(Med - TSO)的负责人也扮演着类似的角色。 监管者的作用 监管机构的任务在地区和地方上有所不同,并且可能会演变 与政府和公用事业一起,监管机构也是跨境电力市场整合的主要利益相关者。他们可以是独立的,也可以是中央政府的一部分,例如在负责 我们讨论监管机构独立于政府的作用,因为监管机构具有独特的作用。 尽管没有单一的理想配置,但许多理论和经验论点支持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以使能源消费者受益。许多缺陷可以归因于缺乏监管独立性,根据全球电力监管指数,这是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的电力部门挑战。然而,由于建立一个独立的机构需要时间和资源,当需要迅速采取行动时,这有时不是最有效的解决办法。 全球经验表明,成功的区域市场整合涉及采用监管框架,以使国家监管机构,市场运营商和系统运营商之间能够进行协调。在指定了区域监管实体的情况下,它是跨境电力交换的关键机构,因为它有助于满足技术和机构要求,其职能通常包括:。 通过审查(通过技术或规划过程审查)和批准区域规划实体提出的计划,对区域电力基础设施开发和电网规划进行监管。在相互关联的司法管辖区之间协调投资回收方法(例如,用于传输成本分配,传输定价和转轮费用)。区域市场框架(如交易机制和结算、市场规则)的定义和监管。监测电力市场和市场参与者,以确保透明度、遵守市场法规和公平竞争,并指定争议解决方法(可能还包括监管机构的仲裁角色)。 监管机构的作用取决于电力系统集成工作是否发生在监管机构自己的管辖范围内或涉及多个受监管的管辖范围内。当一个总体监管实体(国家或超国家)与地方监管机构(国家以下或国家以下)共存时,后者通常负责通过以下方式支持区域互连计划: 通过确定冲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