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随笔系列 银团贷款如何发起? 2023年12月21日 什么是银团贷款? 首先,我们明确银团贷款的概念:根据银监会2011年发布的《银团贷款业 务指引》第三条,银团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合同,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银团贷款业务指引》第十五条规定,下列四种情形的大额贷款鼓励采取银团贷款方式:(1)大型集团客户、大型项目融资和大额流动资金融资;(2)单一企业或单一项目融资总额超过贷款行资本净额10%的;(3)单一集团客户 分析师谭逸鸣执业证书:S0100522030001电话:18673120168 授信总额超过贷款行资本净额15%的;(4)借款人以竞争性谈判选择银行业金 邮箱:tanyiming@mszq.com 融机构进行项目融资的。 业务层面,银团贷款的参与方都有谁? 相关研究 银团贷款的参与方通常包括借款人和银团成员;其中,根据《银团贷款业 1.利率专题:90年代债务问题回眸-2023/12 务指引》,按照在银团贷款中的职能和分工,银团成员通常分为牵头行、代理行 /21 和参加行等角色。(1)牵头行:牵头行是指经借款人同意,负责发起组织银团、分销银团贷款份额的银行。(2)代理行:代理行是指银团贷款合同签订后,按相关贷款条件确定的金额和进度归集资金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并接受银团委托按银团贷款合同约定进行银团贷款事务管理和协调活动的银行。 2.可转债打新系列:亿田转债:集成灶专业 制造前列企业-2023/12/20 3.美元债专题:又一赛道:城投美元债-202 3/12/194.信用一二级市场跟踪周报20231217:发行增加,收益率整体下行、信用利差普遍走阔-2023/12/17 (3)参加行:参加行是指接受牵头行邀请,参加银团并按照协商确定的承 5.城投、产业、金融债利差跟踪周报202312 贷份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银行。 17:城投、二永的“冰火两重天”-2023/12 银团贷款如何发起? /17 银团贷款的发起流程主要有7个步骤: (1)发起银团贷款;(2)尽职调查及前期谈判;(3)编制银团贷款信息备 忘录;(4)聘请外部中介机构编写有关资料;(5)发出银团贷款邀请函;(6)潜在参加行做出是否参加决定;(7)确定各银团成员贷款份额。 银团贷款业务主要面临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声誉风险、操作 风险等风险。《银团贷款业务指引》明确提出“信息共享,独立审贷,自主决策,风险自担”是每个银行防范银团贷款风险的原则,银团成员应按此原则自主确定各自授信行为,建立与银团贷款业务风险相适应的管理机制。 关于贷款展期和重组 “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地推行,金融机构支持展期重组、降低利息的举措 在各地积极推进中。关于贷款展期及重组,应当如何理解? 关注贷款重组:根据2023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 分类办法》,重组资产是指因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为促使债务人偿还债务,商业银行对债务合同作出有利于债务人调整的金融资产,或对债务人现有债务提供再融资,包括借新还旧、新增债务融资等(贷款重组在新规下名为重组资产)。 贷款重组合同调整包括以下情形:(1)展期;(2)宽限本息偿还计划; (3)新增或延长宽限期;(4)利息转为本金;(5)降低利率,使债务人获得比公允利率更优惠的利率;(6)允许债务人减少本金、利息或相关费用的偿付;(7)释放部分押品,或用质量较差的押品置换现有押品;(8)置换等。可见,展期可以是贷款重组中合同调整的一项内容。 风险提示:城投口径偏差;部分数据缺失所导致的偏差;宏观经济、地方 政府债务压力、区域及平台评价的主观性。 目录 1什么是银团贷款?3 2银团贷款如何发起?6 3关于贷款展期和重组7 4小结9 5风险提示11 插图目录12 表格目录12 · “一揽子化债”进行时,金融机构如何支持债务化解成为了市场关注的焦点,其中包括一些银团贷款支持、协商进行展期重组的情况,以协助城投延长债务期限、降低利息成本、优化债务结构。 那么,什么是银团贷款?银团贷款如何发起?关于贷款展期及重组又有哪些规定?本文聚焦于此。 1什么是银团贷款? 首先,我们明确银团贷款的概念: 根据银监会2011年发布的《银团贷款业务指引》第三条,银团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合同,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银团贷款业务指引》第十五条规定,下列四种情形的大额贷款鼓励采取银团贷款方式: (1)大型集团客户、大型项目融资和大额流动资金融资; (2)单一企业或单一项目融资总额超过贷款行资本净额10%的; (3)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超过贷款行资本净额15%的; (4)借款人以竞争性谈判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项目融资的。 并规定各地银行业协会可以根据以上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辖内会员银行共同确定银团贷款额度的具体下限。 进一步,银团贷款有哪些分类? 根据各参贷银行是否与借款人建立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可将银团贷款划分为直接银团贷款、间接银团贷款: (1)直接银团贷款是指各参贷银行共同与借款人签署银团贷款协议,建立直接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由委托代理行向借款人发放、管理及监督还款的银团贷款。 (2)间接银团贷款是指由牵头行单独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牵头行再通过分销或转让等方式将贷款转让给其他参贷行,故而由牵头行和参贷行共同组成银团,并由牵头行作为代理行负责贷款的发放、管理及监督还款的银团贷款。 根据不同的贷款用途,可将银团贷款划分为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并购重组银团贷款和其他银团贷款: (1)流动资金银团贷款:资金用途为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 境内银团贷款 根据是否存在跨境因素 跨境银团贷款 (2)固定资产银团贷款:资金用途为固定资产投资; (3)并购重组银团贷款:资金用途为资产兼并、收购和重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四条规定,“并购贷款是指银行向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股权并购或资产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 此外,根据是否存在跨境因素,还可分为跨境银团贷款和境内银团贷款。借款人为境外客户或银团成员中有境外贷款银行参与即为跨境银团贷款,反之借款人为境内客户、银团成员均为境内银行机构的为境内银团贷款。 间接银团贷款 根据各参贷银行是否与借款人建立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 直接银团贷款 并购重组银团贷款 固定资产银团贷款 根据不同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银团贷款 图1:银团贷款的分类 银团贷款 资料来源:民生证券研究院绘制 业务层面,银团贷款的参与方都有谁? 银团贷款的参与方通常包括借款人和银团成员;其中,根据《银团贷款业务指引》,按照在银团贷款中的职能和分工,银团成员通常分为牵头行、代理行和参加行等角色。 (1)牵头行: 牵头行是指经借款人同意,负责发起组织银团、分销银团贷款份额的银行。按照牵头行对贷款最终安排额所承担的责任,银团牵头行分销银团贷款可以 分为全额包销、部分包销和尽最大努力推销三种类型。 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其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少于银团融资总金额的20%;分销给其他银团成员的份额原则上不得低于50%。 (2)代理行: 代理行是指银团贷款合同签订后,按相关贷款条件确定的金额和进度归集资金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并接受银团委托按银团贷款合同约定进行银团贷款事务管 理和协调活动的银行。 代理行经银团成员协商确定,可以由牵头行或者其他银行担任。银团代理行应当代表银团利益,借款人的附属机构或关联机构不得担任代理行。 (3)参加行: 参加行是指接受牵头行邀请,参加银团并按照协商确定的承贷份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银行。 角色定义具体职责 表1:银团贷款中银团成员的角色 牵头行 牵头行是指经借款人同意,负责发起组织银团、分销银团贷款份额的银行 (1)发起和筹组银团贷款,分销银团贷款份额; (2)对借款人进行贷前尽职调查,草拟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并向潜在的参加行推荐; (3)代表银团与借款人谈判确定银团贷款条件; (4)代表银团聘请相关中介机构起草银团贷款法律文本; (5)组织银团成员与借款人签订书面银团贷款合同; 代理行 对担保结构比较复杂的银团贷款,可以指定担保代理行,由其负责落实银 团贷款的各项担保及抵(质)押物登记、管理等工作。 代理行应在银团贷款存续期内跟踪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银团贷 代理行是指银团贷款合同签订后,按相关贷款条件 款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尽快通报银团成员。 确定的金额和进度归集资金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并 银团贷款出现违约风险时,代理行应当根据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负责及 接受银团委托按银团贷款合同约定进行银团贷款事 时召集银团会议,并可成立银团债权委员会,对贷款进行清收、保全、重 务管理和协调活动的银行。 组和处置。必要时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代理行经银团成员协商确定,可以由牵头行或者其他银行担任。银团代理行应当代表银团利益,借款人的附属机构或关联机构不得担任代理行。 (6)银团贷款合同确定的其他职责。 参加行 参加行是指接受牵头行邀请,参加银团并按照协商确定的承贷份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银行。 参加行应当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划拨资金至代理行指定的账户,参加银团会议,做好贷后管理,了解掌握借款人日常经营与信用状况的变化情况,及时向代理行通报借款人的异常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民生证券研究院整理 2银团贷款如何发起? 银团贷款的发起流程主要有7个步骤: (1)发起银团贷款; (2)尽职调查及前期谈判; (3)编制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 (4)聘请外部中介机构编写有关资料; (5)发出银团贷款邀请函; (6)潜在参加行做出是否参加决定; (7)确定各银团成员贷款份额。 流程内容 表2:银团贷款发起流程 (1)发起银团贷款; (2)尽职调查及前期谈判; 由借款人或银行发起银团贷款,牵头行应当与借款人谈妥银团贷款的初步条件,并获得借款人签署的银团贷款委任书。 牵头行应当按照授信工作尽职的相关要求,对借款人或贷款项目进行贷前尽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与借款人进行前期谈判,商谈贷款的用途、额度、利率、期限、担保形式、提款条件、还款方式和相关费用等。 (3)编制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并分发; 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内容主要包括:银团贷款的基本条件、借款人的法律地位及概况、借款人的财务状况、项目概况及市场分析、项目财务现金流量分析、担保人和担保物介绍、风险因素及避险措施、项目的准入审批手续及有资质环保机构出具的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文件等。 为提高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等银团贷款资料的独立性、公正性和真实性,牵头行可以聘请外部中介机 (4)聘请外部中介机构编写有关资料;构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相关技术专家负责评审编写有关信息及资料、出 具意见书。 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由牵头行分发给潜在参加行,作为潜在参加行审贷和提出修改建议的重要依据。 (5)发出银团贷款邀请函: (6)潜在参加行做出是否参加决定; (7)确定各银团成员贷款份额: 资料来源:民生证券研究院整理 牵头行与借款人协商后,向潜在参加行发出银团贷款邀请函,并随附贷款条件清单、信息备忘录、保密承诺函、贷款承诺函等文件。 收到银团贷款邀请函的银行应按照“信息共享、独立审贷、自主决策、风险自担”的原则,在全面掌握借款人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做出是否参加银团贷款的决定。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信息不能满足潜在参加行审批要求的,潜在参加行可要求牵头行补充提供相关信息、提出工作建议或者直接进行调查。 牵头行应根据潜在参加行实际反馈情况,合理确定各银团成员的贷款份额。在超额认购或认购不足的情况下,牵头行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或与借款人协商后重新确定各银团成员的承贷份额。 银团贷款业务主要面临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声誉风险、操作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