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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作用下当月同比回正——11月进出口点评 报告发布日期 陈至奕021-63325888*6044chenzhiyi@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9090001陈玮chenwei3@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2080003孙国翔sunguoxiang@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3080009 研究结论 2023年12月7日海关总署公布进出口数据,1-11月出口同比增长-5.2%(前值-5.6%,按美元计,后同),进口为-6%(-6.5%)。 ⚫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增速企稳。1-11月服装、家具、鞋靴、灯具、箱包、玩具合计出口累计同比增速为-10.1%(-10.2%),其中社交出行相关的商品修复偏慢,服装、鞋靴、箱包出口累计同比分别为-8.6%、-13%、3.6%(-8.7%、-12.3%、4.7%);地产后周期相关商品表现相对较好,如家具、灯具、家用电器分别为-7.3%、-5.7%、2.8%(-8.5%、-5.7%、2%)。 ⚫电子设备拉动下机电产品出口回暖。1-11月机电产品出口金额累计同比增速为-2.9%(-3.3%),占总出口的比重为58.6%(58.4%)。分项来看:(1)机械设备维持增长。11月通用机械设备出口累计同比增速为1.4%(1.4%);汽车(含底盘)、汽车零配件、船舶等维持较快增长,累计同比增速分别为70.9%、9.1%、28.9%(70.9%、9%、21%)。(2)电子设备出现回暖。一方面是部分消费电子出口继续企稳回升,如手机、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出口累计同比为-2.7%、-21.9%(-8%、-22.5%),另一方面是电子设备相关中间品出口也逐渐修复,集成电路、液晶平板显示模组出口累计同比分别为-11.8%、-3.5%(-14.1%、-4.3%)。 东方战略周观察:中美政府相继推进供应链领域工作2023-12-06把握货币信贷供需规律和新特点——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点评2023-12-02企业采购和补库意愿有限——11月PMI点评2023-12-01 ⚫对欧盟出口同比读数回落,对美明显回升。11月对美、欧、东盟、日、韩、俄出口金额累计同比增速为-13.8%、-11%、-5.5%、-8.6%、-7.8%、50.2%(-15.4%、-10.6%、-5.3%、-8.6%、-8.2%、52.2%);出口占比为14.9%、14.9%、15.4%、4.7%、4.4%、3.3%(14.9%、15.1%、15.4%、4.7%、4.4%、3.2%)。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同比回升最亮眼的美国或也主要依靠基数,一方面两年复合同比增速反而回落,另一方面是环比低基数的情况下11月环比也低于2015-2019年同期平均。 ⚫进口修复放缓。进口分项来看:(1)农产品进口增速明显回落。11月农产品进口累计同比为0.2%(1.5%),其中大豆为1.5%(3.2%),是主要拖累项之一。(2)其余大宗进口走势出现一定分化。煤及褐煤、铁、铜矿砂及其精矿累计同比分别为24.2%、-2.3%、6.8%(26.7%、-0.1%、7.3%),维持在较高水平。原油累计同比为-8.1%(-7.7%),进一步回落。(3)机电产品进口逐渐修复。机电产品累计同比增速为-11.9%(-13.4%),持续回升。其中,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集成电路均有不同幅度的改善,累计同比增速分别为-21.9%、-11.8%(-22.5%、-14.1%)。 ⚫总体来看,11月出口当月同比回升至0.5%,连续13个月同比负增后转正,但主要依靠基数抬升,环比在10月基数偏低的情况下依然弱于2015-2019年同期:(1)直观从量价来看,当下的价格拖累或仍源于外需不足。一方面最新海关数据显示不论是回暖的部分产品(如家电、集成电路等),还是修复偏慢的部分商品(鞋靴、箱包),出口数量累计同比表现都好于均价,另一方面是交运部周频数据估计的11月集装箱出口表现在10月低基数下能小幅超过季节性,但与出口价格有一定相关的生产资料价格指数环比表现却明显较弱。(2)此次对美和对东盟当月出口同比读数均回升,说明整体转口途径依然顺畅。从商品端来看,11月在基数的作用下对美出口回升,带动的更多是传统的消费品(特别是一些耐用品),如家具、家电、电子产品等等。此外,电子设备回暖幅度强于社交出行产品在邻国也可以找到印证,11月韩国和越南(参考官方公布数值)出口当月同比分别上升2.7和0.8个百分点,韩国升幅明显更大。(3)欧洲需求有待观察。在基数走弱的月份对欧当月出口同比仍然回落(两年复合平均也回落),我们在《重估增长动力——2024年宏观展望》中指出目前已经初步观测到欧洲控制通胀的成本正在系统性地作用于当地的长期居民消费水平,近几个月欧元区PMI也一直持续在低位徘徊,未来如何有待印证。 ⚫风险提示:能源短缺对欧洲进口需求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数据来源:Wind,东方证券研究所备注:2021年为两年复合增速 Tabl e_Disclai mer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 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HeadertTabl e_Discl ai mer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电话:021-63325888传真:021-63326786网址: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