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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分析报告 一、基本情况 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河城投”或“发行人”)作为齐河县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主要负责齐河县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等业务。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注册资本30.00亿元,实收资本为25.20亿元,齐河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100.00%股权,齐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单位:亿元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总资产为513.18亿元,净资产为224.63亿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81亿元,有息债务合计226.6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6.23%。2020-2022年和2023年1-6月发行人净利润分别4.46亿元、4.17亿元、5.74亿元和3.30亿元,发行人净利润整体呈现增长。 二、区域概况 山东省经济财政实力均处于全国上游水平,债务压力可控。山东省2022年GDP为8.74万亿元,位列全国第3位,同比增长3.9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104.04亿元,位列全国第5位,同比下降2.48%,其中税收收入占比67.50%,财政收入质量尚可,财政自给率为58.56%,位列全国第8位,财政自给能力一般,政府性基金收入为6,080.41亿元。截至2022年末,山东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3,588.02亿元,较上年增长17.98%,山东省负债率(政府债务余额/GDP)为26.98%,排名全国(从高到低)第21位;政府债务率1为178.91%,排名全国(从高到低)第25位;广义债务率2为472.42%。 德州市经济财政实力一般,面临一定的债务压力。德州市2022年GDP为3,633.10亿元,在山东省内各地级市排名第9位(9/16),GDP增速为4.40%,较上年8.30%下降3.90个百分点;德州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3.47亿元,在山东省内各地级市排名第11位(11/16),经济财政实力位于中下游,较上年同比小幅下降了0.6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占比68.71%,财政收入的质量及稳定性一般,财政自给率为42.53%,财政自给能力偏弱;2022年德州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为243.63亿元,同比下降36.33%;2022年末,德州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128.39亿元,在区域省份各地级市排名第9位(9/16),2022年末城投有息债务余额为846.92亿元,广义债务率为414.03%,城投有息债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63,面临一定的债务压力。 齐河县经济财政实力一般,财政质量较好,债务压力一般。2022年齐河县GDP为428.20亿元,GDP增速为5.50%,经济总量在德州市下辖区县中排名第一位,经济实力一般;2022年齐河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6.1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66.02亿元,财务自给率为69.83%,财政自给能力偏弱。全区实现税收收入36.83亿元,同比上升14.49%,税收收入占比79.89%,财政收入质量较好。2022年齐河县政府性基金收入为45.66亿元,较去年同比大幅下降了41.20%;齐河县城投有息债务余额为199.5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80.64亿元,广义债务率为305.32%,城投有息债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33,区域债务压力一般。 发行人城投职能地位突出,作为齐河县唯一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主要从事齐河县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等业务。 三、业务分析 发行人2020-2022年和2023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6.88亿元、20.89亿元、33.03亿元和23.91亿元,近年来保持稳定增长,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和其他业务等,同期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12.61%、12.01%、17.01%和18.40%。 发行人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专营性,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收入有所下降,新签合同规模较小,后续业务持续性有待关注。发行人是齐河县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承担大部分齐河县区域内的道路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水利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专营性。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主要由发行人和子公司齐河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营。2020-2022年,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收入分别为8.26亿元、11.05亿元和6.0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8.95%、52.88%和18.32%。2020-2022年基础设施建筑营业毛利润分别为0.81亿元、1.43亿元和1.06亿元。截至2022年末,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主要包括牡丹华府二期、荣盛都市果岭二期项目B地块、阿尔卡迪亚温泉城项目四期二批等,在手合同金额合计11.82亿元,累计回款6.65亿元。2022年发行人新签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合计1.22亿元,规模较小,后续业务持续性有待关注。 发行人土地整理业务仍需投入一定资金,未来收入实现受政府土地出让规划和房地产市场等因素影响 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发行人土地整理项目由子公司齐河县民新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主要系对齐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进行开发整理,具体业务内容包括齐河县乡村的拆迁、土地平整及耕地复垦改造等。2020-2022年,发行人土地转让业务收入分别为3.79亿元、1.41亿元和6.1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2.46%、6.73%和18.75%,毛利率分别为15.50%、13.17%和13.03%。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无完工、达到验收条件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未实现土地开发整理收入;发行人正在开发的土地整理项目为齐河县2019年土地整治项目(一期)、齐河县2021年土地整治项目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暨高标准农田提升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25.34亿元,已投资金额9.11亿元,面临一定的投资压力。发行人无拟整理的土地开发情况,未来业务收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发行人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规模较大,面临较大的资金支出压力,且房地产开发业务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地产开发项目由子公司城乡建设集团负责,目前发行人在建项目均为自主开发模式,项目类型包括住宅和商业。截至2022年末,在建房地产项目预计总投资87.11亿元,已投资22.53亿元,尚需投资规模较大,面临较大的资金支出压力。受政策及行业景气度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业务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发行人作为齐河县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获得较大力度的政府支持。发行人作为齐河县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在资金和资产注入、政府补贴方面继续获得较大力度的政府支持。2020-2022年和2023年1-6月发行人获得财政补贴2.37亿元、2.55亿元、3.13亿元和1.01亿元,呈一定的增长趋势。 四、财务分析 发行人资产以存货、应收类款项和投资性房地产为主,应收类款项欠款方集中度较高且部分款项账龄很长,对资金形成较大占用,流动性较弱。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为513.18亿元,资产占比较大的分别为存货231.31亿元(45.07%)、其他应收款66.23亿元(12.91%)、应收账款53.65亿元(10.46%)、投资性房地产42.40亿元(8.26%)、在建工程24.42亿元(4.76%)、固定资产24.24亿元(4.72%)和货币资金22.75亿元(4.43%)。发行人存货主要为开发成本,随着棚改项目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长而有所增长;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规模较为稳定,截至2022年末,前五名欠款方集中度为76.28%,主要是齐河县惠民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齐河县财政局等非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等,集中度较高,账龄在1年以内的占比为36.06%,部分款项账龄很长,对资金形成较大占用;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土地转让款、应收工程施工款及租金,前五名欠款方集中度为81.29%,主要为齐河县财政局和齐河县晏北街道办事处等非关联方之间的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账龄在1年以内的占比为61.97%,对资金形成较大占用;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主要系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是齐河城投医疗中心项目、齐河县双创孵化器项目、财富中心项目及零星工程等;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专用设备等构成;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为其他货币资金和银行存款。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87.40亿元,包括货币资金中 定期存款、存单质押及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固定资产中供热管网和污水管网、存货中土地使用权等,占总资产的比重为18.66%。 发行人近年来净利润整体呈现增长,对政府补助依赖较大。2020-2022年和2023年1-6月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4.46亿元、4.17亿元、5.74亿元和3.30亿元,近年来波动增长。2020-2022年和2023年1-6月发行人获得财政补贴分别为2.37亿元、2.55亿元、3.12亿元和1.01亿元,呈一定增长趋势,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45.14%、51.41%、46.99%和28.06%,同期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0.00亿元、-0.35亿元、0.52亿元和-0.04亿元,主要是应收类账款坏账损失所致,整体而言,发行人对政府补助依赖较大。 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波动较大,在建项目尚需投资规模较大,未来筹资压力较大。2020-2022年和2023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6亿元、9.56亿元、7.86亿元和2.59亿元,有一定的波动,但均呈现净流入;2020-2022年和2023年1-6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84亿元、-40.01亿元、-47.38亿元和-11.14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呈现净流出,主要系发行人支付了大量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资金开支较大;2020-2022年和2023年1-6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90亿元、31.49亿元、37.84亿元和1.38亿元,未来面临较大的资金偿还压力。2023年6月末,发行人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81亿元,较上年末大幅减少了7.16亿元,主要系偿还债券所致。 发行人总有息债务规模持续增长,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对短期债务覆盖程度很弱,偿债压力很大,短期内面临债券偿还压力较大。2023年6月末,发行人总有息债务合计226.64亿元,随着融资规模的增长,发行人总有息债务有所增长,其中短期有息债务规模80.77亿元,占比35.64%,债务期限结构一般。2023年6月末,发行人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短期有息债务为0.05,保障程度很弱,偿债压力很大。目前发行人存续债券6只,合计规模余额为37.00亿元,其中私募债32.00亿元,占比86.49%,市场认可度一般。近一年内到期及回售债券规模为23.80亿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对上述债券覆盖程度为0.16,保障程度较差,发行人短期内面临的债券偿还压力较大。 发行人对外担保规模尚可,代偿风险较小。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2.78亿元,占期末净资产的比重为6.07%,担保对象主要为山东齐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齐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藜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均为当地国有企业,代偿风险较小。 发行人存续债券二级市场成交情况方面。最近一次为2023年9月14日,“21齐河04”收盘YTM为6.49%,成交金额7,000.00万元,成交笔数为6笔。 五、总结 发行人作为齐河县重要的城投主体,获得一定的政府支持,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专营性,净利润整体呈现增长,对外担保规模尚可,代偿风险较小;但同时存在发行人所在区域齐河县经济财政实力一般,发行人 资产流动性较弱,货币资金受限比例较高,在建项目尚需投资规模较大,面临较大的资金支出压力,利润对政府补助依赖较大,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等不利因素。综合来看,不建议投资。 报告声明 1.本报告仅供丝路海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使用。 2.本报告所载的所有内容均不构成投资建议,任何投资者须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任何投资者因信赖本报告而进行的投资或其他行动并由此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