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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華地產控股: 年報

2007-06-07港股财报七***
大中華地產控股: 年報

寶福集團有限公司( 於 香 港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 股 票 編 號 : 0 0 2 1 )2006年 報Beauforte Investors Corporation Limited(Incorporated in Hong Kong with limited liability)(Stock Code : 0021)2006ANNUAL REPORTBeauforte Investors Corporation Limited 寶福集團有限公司 AnnuAL RepoRt 2006 年年報 寶福集團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年報目錄2公司資料3股東週年大會通告7董事簡歷10主席報告11管理層討論及分析14董事會報告20企業管治報告25獨立核數師報告27綜合收益報表28綜合資產負債表29資產負債表30綜合權益變動表31綜合現金流量表32財務報表附註66財務摘要1 公司資料寶福集團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年報2董事執行董事張仲良先生(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八日獲委任)孫博女士(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八日獲委任)Christian Emil Toggenburger先生(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獲委任並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辭任)Beat Rene Saxer先生(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獲委任並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被罷免)李光浩先生(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卸任)李朝暉先生(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被罷免)陳保東先生(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被罷免)非執行董事Hans-Peter Adelrich Josef Hess先生(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獲委任)Mai-San Young女士(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獲委任並於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九日辭任)Simon Gordon Littmann先生(於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六日獲委任並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辭任)獨立非執行董事鄭康棋先生(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八日獲委任)梁坤先生(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八日獲委任)顧以匡先生(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八日獲委任並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卸任)滕嘉肇先生(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八日獲委任並於二零零七年四月四日辭任)William Mortgomorie Courtauld先生(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獲委任並於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九日辭任)於培忠先生(於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九日獲委任)婁愛東女士(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被罷免)王禮貴先生(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被罷免)呂聞念先生(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被罷免)審核委員會鄭康棋先生(主席)梁坤先生滕嘉肇先生(於二零零七年四月辭任)William Montgomorie Courtauld先生(於二零零七年四月辭任)Hans-Peter Adelrich Josef Hess先生Mai-San Young女士(於二零零七年四月辭任)薪酬委員會鄭康棋先生(主席)梁坤先生滕嘉肇先生(於二零零七年四月辭任)William Montgomorie Courtauld先生(於二零零七年四月辭任)Hans-Peter Adelrich Josef Hess先生Mai-San Young女士(於二零零七年四月辭任)合資格會計師杜偉忠先生(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辭任)公司秘書杜偉忠先生(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辭任)核數師信永中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香港金鐘道95號統一中心16樓股份過戶登記處登捷時有限公司香港皇后大道東1號太古廣場三座28樓註冊辦事處香港銅鑼灣告士打道255-257號信和廣場21樓2102室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3寶福集團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年報茲通告寶福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假座香港銅鑼灣怡和街8號富豪香港酒店三樓紫荊廳III舉行股東週年大會,藉以處理下列普通事項:1.省覽及批准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以及董事會報告及核數師報告;2.授權董事會釐定董事酬金;3.續聘信永中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核數師之酬金;及作為特別事項,考慮並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不論有否修訂)為普通決議案:普通決議案4.「動議:(a)在下文(c)段之規限下,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一般及無條件批准本公司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行使本公司之全部權力以配發、發行及處理本公司股本中之額外股份,以及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該等權力之建議、協議及購股權(包括認購股份之認股權證);(b)上文(a)段之批准將授權本公司董事於有關期間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於有關期間屆滿後行使該等權力之建議、協議及購股權;(c)本公司董事根據上文(a)段之批准配發及發行或有條件或無條件同意配發及發行(不論根據購股權或以其他形式)之股本面值總額,除根據(i)供股(定義見下文);或(ii)行使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不時採納之全部購股權計劃所授予之購股權;或(iii)根據不時生效之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提出之任何代替全部或部分股息之以股代息或類似安排而配發及發行者;或(iv)行使本公司任何認股權證所載之條款項下之認購權或換股權或可兌換本公司股份之任何證券而發行之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下列兩者之總和:(aa)於本決議案通過之日本公司已發行股本面值總額之20%;及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寶福集團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年報4(bb)(如本公司董事獲本公司股東通過之另一項普通決議案授權)於本決議案通過後本公司購回之本公司任何股本面值總額(最多以於通過本決議案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本面值總額之10%為限);而上述批准亦須受到相應限制;及(d)就本決議案而言,「有關期間」指本決議案通過當日起至下列三者之最早日期止之期間:(i)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ii)依照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或香港任何其他適用法例之規定,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須予舉行之期限屆滿之時;及(iii)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上通過普通決議案,撤銷或修訂本決議案授予本公司董事之授權時;「供股」指本公司董事於指定期間向於指定記錄日期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之本公司股東,按彼等當時於本公司之持股比例提呈發售本公司股份或發售或發行認股權證、購股權或其他授權認購本公司股份之證券(惟本公司董事有權就零碎配額,或考慮到香港以外任何司法權區之法例或規定之任何限制或責任或香港以外任何認可監管機構或任何證券交易所之要求或與確定該等限制或責任之存在或範圍有關之支出或延誤後,作出彼等認為必須或權宜之取消權利行動或另作安排)。」5.「動議:(a)在下文(b)段之規限下,一般及無條件批准本公司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行使本公司之全部權力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或本公司股份可能於其上市且由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聯交所就此認可之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聯交所之規則及規例、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條例及所有其他就此適用之法例購回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40港元之股份;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5寶福集團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年報(b)根據上述(a)段之批准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內本公司所購回或同意購回之本公司股份面值總額,不得超過於通過本決議案之日本公司已發行股本面值總額之10%,而上述批准亦須受到相應限制;及(c)就本決議案而言,「有關期間」指本決議案通過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之最早日期止之期間:(i)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ii)依照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或香港適用法例之規定,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須予舉行之期限屆滿之時;及(iii)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上通過普通決議案,撤銷或修訂本決議案授予本公司董事之權力時。」6.「動議在召開本大會之通告所載第4及5項決議案獲通過之情況下,擴大本公司董事根據上文召開本大會之通告所載第4項決議案獲授之一般授權,在其上另加本公司董事根據該項一般授權配發或有條件或無條件同意配發之本公司股本面值總額,有關股份面值總額相當於本公司自本公司董事獲授可行使本公司權力購回股份之一般授權起根據召開本大會之通告所載第5項決議案獲授之權力購回之本公司股本面值總額,惟購回之股份數額不得超過於是項決議案通過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本面值總額之10%。」承董事會命寶福集團有限公司主席張仲良謹恊香港,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寶福集團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年報6註冊辦事處:香港銅鑼灣告士打道255-257號信和廣場21樓2102室附註:(1)凡有權出席並於上述大會上投票之股東,均有權委派受委任代表出席及代其投票。受委任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2)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經簽署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或經由公證人簽署證明之該授權書或授權文件副本,必須於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之指定舉行時間四十八小時前送達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登捷時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8號金鐘匯中心26樓),方為有效。(3)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本公司股東亦可親身出席大會或其任何續會及在會上投票,在此情況下,委任代表之授權將被視為已撇銷。於本通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張仲良先生(主席)及孫博女士;非執行董事Hans-peterAdelrich Josef Hess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鄭康棋先生、梁坤先生及於培忠先生。 董事簡歷7寶福集團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年報執行董事張仲良先生,53歲,本公司之執行董事兼主席。彼擁有逾二十九年建築師及房地產投資顧問的經驗。彼畢業於香港大學,獲授建築學文學士學位及建築學士學位。彼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為香港建築師學會會員,亦為香港法例第408章建築師註冊條例之註冊建築師。張先生現為明日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的獨立執行董事。孫博女士,33歲,於二零零四年取得英國安格利亞理工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孫女士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業累積超過六年工作經驗,彼主要負責證券經紀業務與客戶諮詢服務管理。Christian Emil Toggenburger先生,41歲,為丹麥公民及居民。彼於瑞士巴塞爾大學及及聖加倫大學接受教育。Toggenburger先生目前為Prozessfinanz 和 advofin之總裁兼董事。彼為財務分析師,在構思重組概念及為亞洲企業實現有關概念方面擁有豐富經驗。Beat Rene Saxer先生,40歲,為瑞士公民,彼於瑞士接受教育並獲聖加倫大學頒授工商管理碩士及法律學位。Saxer先生曾擔任Deloitte Tohmatsu會計師行多個職位,於金融、會計及法律方面擁有豐富經驗。Saxer先生目前為Ciba Specialty Chemicals Inc.之一般管理層成員。彼操流利英語、德語、法語及意大利語。李光浩先生,四十三歲,彼修讀企業管理和會計,畢業於中國天津南開大學,獲得經濟學碩士學位。彼曾於證券公司和海運公司工作多年,在投資和經營管理方面有豐富的經驗。李朝暉先生,三十五歲,畢業於中國天津南開大學,獲得經濟學碩士學位。彼持有美國伊利諾易斯理工大學頒發之理科碩士學位。彼加入本公司前曾任職於深圳蔚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及美國第一銀行資本管理部。李先生在投資銀行、組合管理、財務分析和國際貿易等領域有豐富的經驗。陳保東先生,三十七歲,彼於中國在銷售、證券買賣、管理及投資方面擁有逾十二年之經驗。彼持有中國山東大學頒發之經濟碩士學位。 董事簡歷寶福集團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年報8非執行董事Hans-Peter Adelrich Josef Hess先生,40歲,為瑞士公民及居民。彼於瑞士接受教育並獲聖加倫大學頒授工商管理碩士學位。Hess先生自一九九四年起一直於瑞士居住及工作。彼目前於瑞士巴塞爾RicolaLtd擔任全球市場推廣董事及為一般管理層成員。Hess先生在加盟Ricola Ltd前,為瑞士Unilever Bestfoods之業務單位董事及一般管理層成員。此公司為鹿特丹上市公司Unilever N.V.之附屬公司。彼由一九八九年至一九九零年在亞洲居住,並任職於IDT Integrated Display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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