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中 期 報 告|股 份 代 號: 165 董 事 會 成 員 主 要 往 來 銀 行 于法昌(主席)#張明(總裁)王云尹岩武潘文捷#方斌#林志軍*鍾瑞明*羅卓堅*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股 票 登 記 及 過 戶 處 #非執行董事*獨立非執行董事 卓佳秘書商務有限公司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公 司 秘 書 温劍瑩 核 數 師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 註 冊 地 址 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46樓 網 址http://www.everbright.com 投 資 者 關 係 聯 絡ir@everbright.com 股 份 代 號 165 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光大控股」)董事會(「董事會」或「董事」)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的業績。此中期財務報表是未經審核的,但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本公司核數師)已按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審閱工作準則》第2410號「由實體的獨立核數師執行中期財務資料審閱」,審閱此中期財務報表,其審閱報告刊載於第58頁至第59頁。此中期財務報表亦已通過本公司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之審閱。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未經審計) 刊載於第10至57頁之附註為本中期財務報告的一部分。歸屬於本期應付本公司股東之股息詳細資料載於附註6。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未經審計) 續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未經審計)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 .編 製 基 準 本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中之適用披露條文而編製,包括符合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的要求。本中期財務報告根據於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董事會授權發出。 本未經審核中期財務資料所載有關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以供比較之財務資料並不構成本公司於該年度之法定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惟有關財務資料均取自該等財務報表。按照《香港公司條例》第436條須予披露的與該等法定財務報表有關的更多信息如下: -按照《香港公司條例》第662(3)條及附表6第3部之規定,本公司已向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遞交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財務報表。 -本公司之核數師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已就該等財務報表作出匯報。該核數師報告無保留意見;未有核數師在不出具保留意見之情況下以強調的方式提請使用者注意之任何事項;及未有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406(2)、第407(2)或407(3)條作出之聲明。 除附註2所述,編製此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所採納的會計政策與編製二零二二年年度財務報表一致。 續 2 .會 計 政 策 的 變 動 及 披 露 除於本期財務資料首次採納下列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外,編製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所採納的會計政策與編製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所應用者貫徹一致。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慣例聲明二的修訂本會計政策的披露《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的修訂本會計估算的定義《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的修訂本來自單一交易有關資產及負債之遞延稅項 適用於本集團的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性質及影響於下文載述: (a)《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的修訂本要求實體披露其重大會計政策資料而非其主要會計政策。倘會計政策資料與實體財務報表所載其他資料一併考慮時,可能合理預期影響一般用途財務報表的主要使用者基於該等財務報表作出的決定,則該等資料屬重大。《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慣例聲明二的修訂本就如何將重大性概念應用於會計政策披露提供非強制性指引。本集團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應用該等修訂。該等修訂對本集團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概無任何影響,惟預計會影響本集團年度綜合財務報表的會計政策披露。 2 .會 計 政 策 的 變 動 及 披 露( 續 ) (b)《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的修訂本澄清會計估計變更及會計政策變更之間的區別。會計估計被界定為存在計量不明朗因素之財務報表的貨幣金額。該等修訂亦澄清實體如何使用計量技術及輸入數據得出會計估計。本集團已應用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或之後生效有關會計政策變動及會計估計變動的該等修訂。由於本集團釐定會計估計的政策與該等修訂相符,故該等修訂並無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或表現產生任何影響。 (c)《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的修訂本來自單一交易有關資產及負債之遞延稅項縮窄《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的初始確認豁免範圍,使其不再適用於產生相等的應課稅和可扣稅暫時性差異的交易,如租賃及除役責任。故此,實體須就該等交易產生的暫時性差異確認遞延稅項資產(惟須具有充足的應課稅溢利)及遞延稅項負債。採納《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的修訂本並無對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其他全面收益及中期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產生任何影響。 續 3 .營 業 額 、 客 戶 合 約 及 投 資 收 入 經營業務之營業額是指服務費收入、存貨銷售、利息收入、股息收入、投資物業之租金收入、融資租賃之租金收入及出售二級市場投資交易證券之總銷售所得款項之總額,其中衍生工具之營業額被界定為絕對淨盈利或虧損。 本期內確認之客戶合約及投資收入如下: 4 .經 營 盈 利 ╱( 虧 損 ) 5 .稅 項 香港利得稅乃按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估計應課稅盈利按16.5%(二零二二年:16.5%)作稅項準備。海外附屬公司之稅項,則按照相關稅務司法權區之適當現行稅率計算。 於簡明綜合損益表內確認之稅項費用組成如下: 續 6 .股 息 (a) 在期末之後,董事會宣佈派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期間的中期股息每股港幣0.15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每股港幣0.15元)。宣派的股息並未反映於財務報表的應付股息。 二零二二年末期股息港幣252,788,000元已於期內批准並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派發(二零二一年末期股息港幣505,576,000元已於上一期間批准並派發)。 7 .每 股 盈 利 ╱( 虧 損 )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期間的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虧損)是按歸屬 於 本 公 司 股 東 應 佔 盈 利 為 港 幣312,676,000元( 截 至 二 零 二 二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六個月︰歸屬於本公司股東應佔虧損為港幣2,654,846,000元),及本期間內已發行股份之加權平均股數1,685,253,712股(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1,685,253,712股)計算。 8 .投 資 物 業 9 .聯 營 公 司 投 資 (a) 於 二 零 二 三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本 集 團 於 其 聯 營 公 司 光 大 嘉 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光 大 嘉寶 」)的 投 資 賬 面 值 淨 額 為 港 幣2,293,961,000元( 二 零 二 二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港 幣2,475,081,000元)。 本集團已重新評估光大嘉寶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的可收回金額,並判定期內無需計提額外或回撥減值虧損。 續 9 .聯 營 公 司 投 資( 續 ) (a)( 續 )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已委聘外部專家,使用貼現現金流量模型估計光大嘉寶的使用價值。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光大嘉寶的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值,因此,已於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確認對聯營公司投資的減值虧損港幣1,020,827,000元。光大嘉寶各項主要業務的現金流量預測所採用的稅前折現率介乎8.0%至12.8%不等,而永續增長率為2.0%。 9 .聯 營 公 司 投 資( 續 ) (b)( 續 ) #於 二 零 二 三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中 國 內 地 上 市 股 份 的 市 值 為 等 值 港 幣16,476,582,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幣15,914,497,000元)。##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香港上市股份的市值為港幣1,150,676,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幣1,227,199,000元)。###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中國內地上市股份的市值為等值港幣1,385,307,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幣1,601,215,000元)。*間接持有附註1:光大證券為本集團的基石性投資,投資成本為港幣1,497,149,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幣1,497,149,000元)。附註2:中飛租賃為本集團從事飛機租賃全產業鏈解決方案的重要投資企業。附註3:光大嘉寶為本集團於中國內地從事房地產發展及資產管理發展的主要投資企業。附註4:光大養老為本集團於中國內地提供綜合健康養老服務,包括養老、老年醫療、康復護理及社區服務的重要投資企業。附註5: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對光大養老董事會並無控制權。一名投資者完成辦理投資額人民幣5,000萬元的股份認購手續後,本集團持有光大養老股權為49.29%。 上述所有聯營公司均採用權益法於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內入賬。 續 10.合 營 公 司 投 資 (a) (b) 附註1:無錫融弘國聯股權投資有限公司為本集團的合營公司,向一家中國內地的合資基金提供投資顧問服務。 附註2︰山東高速光控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為本集團的合營公司,向一家中國內地產業投資基金提供基金管理服務。 附註3︰首譽光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為本集團的合營公司,是一家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資產管理機構。 上述所有合營公司均採用權益法於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內入賬。 本集團將於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銀行」)的投資指定為通過其他全面收益以反映公平價值之金融資產,原因為本集團擬持有作長期策略之用。本集團於光大銀行的投資的投資成本為港幣1,407,189,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幣1,407,189,000元)。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概無任何出售,且該投資之任何累計收益或虧損並無於權益內轉移(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 續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公允值為港幣20,904,121,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幣22,011,177,000元)的上市股票及非上市股票證券為聯營公司及合營公司投資。本集團獲豁免於此等投資採用權益法,並且將此等投資以通過損益以反映公平價值之金融資產來計量。 12.通 過 損 益 以 反 映 公 平 價 值 之 金 融 資 產( 續 )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若干非上市通過損益以反映公平價值之金融資產錄得的購買價格低於當時採用估值方法所計量的公允值。根據本集團的會計政策,該差異部分在期初至期末及年初至年末尚未在簡明綜合損益表內確認的金額如下: 續 13.客 戶 借 款 部份有期客戶借款以非上市證券或香港及中國內地的租賃土地及物業作抵押,並附有第三者擔保。 除 以 上 減 值 準 備 金 額 為 港 幣627,432,000元( 二 零 二 二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港 幣602,116,000元),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沒有其他重大的逾期或需要作出重大減值撥備的應收款。 續 應收賬款主要為須於一年以內以現金收回的應收經紀商款項及已退出投資應收款。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賬款、按金、預付款及其他的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