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东方证券]:燃料成本下降,业绩改善兑现,新能源持续贡献利润 - 发现报告

燃料成本下降,业绩改善兑现,新能源持续贡献利润

2023-08-03 卢日鑫,周迪 东方证券 阁下久等了
报告封面

——华能国际2023年半年度报告点评 核心观点 事件 :公司近 期发 布2023年半 年报,上 半年实现 营业收 入1260.3亿元,同 比+7.8%;实现归母净利润63.1亿元,同比+309.7%。 ⚫境内境外齐发力,业绩改善预期兑现。受境内燃煤价格同比下降和电量同比上涨综合影响,1H23公司火电板块税前利润汇总金额为9.42亿元,同比增利96.86亿元,业绩大幅改善。境外方面,1H23新加坡电力市场供需偏紧,电价上涨,公司新加坡业 务务 实 现 营 业 收 入161.41亿 元 , 实 现净 利 润23.90亿 元, 同 比 大 幅 上 升287.99%。境内业务扭亏,境外业务利润大幅增长,公司业绩明显改善。 ⚫入炉标煤单价同比-10.49%,火电发电量同比+7.43%,燃煤发电板块扭亏。1H23国内煤炭供应保持高位水平,进口煤供应量同比大幅增长,煤炭供需关系偏紧有所缓解 , 煤 价 下 跌 明 显 。 公 司累 计 入 炉 除 税 标 煤 单 价1,137.76元/吨 , 同 比 下 降10.49%。由于来水偏枯水电出力不足,1H23公司燃煤机组利用小时数同比增加100小时,叠加新机组并网发电,带动公司燃煤发电量同比+7.43%,在结算电价基本稳定背景下,公司燃煤发电板块1H23实现利润总额5.93亿元,成功扭亏。 ⚫新能源加速推进,装机占比不断提高,持续贡献利润。1H23公司新增风电、光伏装机规模分别达到408.60MW和2497.49MW,公司装机结构中风电、光伏的合计占比较22年底进一步提高3.55pct达到17.43%。1H23风电、光伏的合计上网电量占比同比提高1.8pct达到10.2%。1H23公司风电板块利润总额达到40.24亿元,同比+17.5%;光伏板块利润总额达到10.02亿元,同比+89.6%。 证券分析师卢日鑫021-63325888*6118lurixin@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5100003 盈利预测与投资建议 证券分析师周迪zhoudi1@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1050001 ⚫1H23燃料成本下降幅度超出此前预期,我们下调了23-25年燃料成本的预测值;结算电价略低于此前预期,我们下调了23-25年结算电价的预测值。综合以上因素我们上调了公司盈利预测。预计公司23-25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35.49/160.10/179.94亿元(原预测为110.39/130.56/153.81亿元),对应每股收益分别为0.86/1.02/1.15元(原预测为0.70/0.83/0.98元)。参考可比公司平均估值,给予公司2023年14倍PE估值,对应目标价12.04元,维持“买入”评级。 联系人李少甫lishaofu@orientsec.com.cn 风险提示 新能源发电的增长空间及项目推进速度可能低于预期;煤价下跌幅度不及预期;结算电价超预期下跌;新能源运营的收益率水平可能降低。 火电盈利能力改善助扭亏;新能源高速发展,装机占比不断提高:华能国际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点评2023-05-15新能源装机持续增长,期待火电成本端改善助力业绩修复:——华能国际2022年报点评2023-03-31雏形初已现,且待显峥嵘:华能国际首次覆盖报告2022-05-18 盈利预测 我们对公司2023-2025年盈利预测做如下关键假设调整: 1)1H23动力煤价格下降趋势符合我们预期,但由于5月起一波短期供需失衡引起的煤价快速超预期下跌,至6月中秦皇岛港5500大卡动力煤平仓价一度跌至760元/吨,超出我们的预期。随后虽有反弹但幅度有限,因此我们向下修正23-25年公司境内电厂入炉标煤单价的假设为1098/1068/1048元/吨(原预测为1138/1113/1093元/吨); 2)据公司公告的数据显示,1Q23公司境内电厂平均结算电价518.69元/兆瓦时,1H23小幅降至515.23元/兆瓦时。虽然同比22年同期水平均有上涨,但是2Q23开始出现下滑迹象。随着动力煤价企稳以及风光等新能源发电进入市场化交易的比例提高,我们预计23-25年公司平均结算电价将较1H23将持续小幅下降。因此我们向下修正23-25年平均结算电价预期至513/508/502元/兆瓦时(原预测值为518/514/510元/兆瓦时)。 风险提示 (1)未来新能源发电的增长空间和速度可能低于预期,这将削弱公司的成长性;(2)煤价跌幅可能不及预期、电价降幅可能高于预期,这将使公司盈利能力出现明显波动;(3)新能源运营的未来收益率水平可能随规模扩大、竞价上网等因素而降低; Tabl e_Disclai mer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 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HeadertTabl e_Discl ai mer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电话:021-63325888传真:021-63326786网址: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