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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研究报告行业周报:CSDR正式签署,绿能、环境治理望受益

公用事业2022-12-05杨心成国盛证券改***
证券研究报告行业周报:CSDR正式签署,绿能、环境治理望受益

CSDR正式签署,县级垃圾焚烧迎利好。1.11月28日,欧洲理事会通过并签署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该法案于两周前于欧洲议会以525票赞成、60票反对和28票弃权的投票结果通过。CSDR从涵盖范围上扩容,将要求报告可持续性的公司数量增加至近5万家;从信息披露要求上加码,实施“双重重要性”原则、独立鉴证机制,需要企业披露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商业模式、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目标等。此次CSRD的实施不仅标志着欧盟为其进一步引领全球ESG监管,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和技术基础,更象征着欧盟和全球ESG信息披露迈入一个新的时代。《指令》实施后,涵盖企业应为应对披露需求将高度重视环境、社会、治理责任,能源及污染管理意识有望加强,环保及新能源产业链望受益。2.11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746号)《意见》要求到2025年,全国县级地区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到2030年,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技术、商业模式进一步成熟,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特殊区域外,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意见》将强化设施规划布局、加快健全收运和回收利用体系、分类施策加快提升焚烧处理设施能力。推荐关注:ROE行业领先、订单充足的伟明环保、增长稳健,估值优势明显的瀚蓝环境。 当周碳交易行情:当周(11.28-12.02),当周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131.6万吨,总成交额7422.9万元。挂牌协议交易周成交量55.2万吨,周成交额3181.2万元,最高成交价58.0元/吨,最低成交价55.0元/吨,当周五收盘价为57.7元/吨,较上周五下跌0.2%。大宗协议交易周成交量76.4万吨,周成交额4241.7万元。截至当周,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2.0亿吨,累计成交额90.4亿元。 估值见底,关注稳定的运营类资产及基本面反转的公司。过去三年环保板块表现低迷,估值、持仓等仍均处于低位,环保REITs的出台提供新的权益性融资工具,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固废危废处理等污染治理运营为重点发力行业,看好技术优势强、壁垒高的企业.推荐关注:1、切入危废资源化,业绩望迎拐点的惠城环保;在手项目丰富,危废资源化技术强壁垒高的高能环境。2、检测、磁材并行,营收高增的中钢天源。 行业新闻:1)11月29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就“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2)12月1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3)11月29日,广东省住建厅《广东省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技术规程》。 板块行情回顾:当周环保板块表现较差,跑输大盘,跑输创业板。当周上证综指涨幅为1.76%、创业板指跌幅为3.20%,环保板块(申万)涨幅为0.43%,跑输上证综指1.33%,跑输创业板2.78%;公用事业涨幅为-0.74%,跑输上证综指-2.50%,跑输创业板-3.94%。 监测(0.74%)、大气(-1.00%)、水处理(1.09%)、固废(1.66%)、水务运营(0.61%)、节能(-0.72%)。 风险提示:环保政策及督查力度不及预期、行业需求不及预期。 重点标的 股票代码 1当周投资观点 1.1欧洲理事会正式通过并签署《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DR) 11月28日,欧洲理事会通过并签署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CSRD)。该法案于两周前于欧洲议会以525票赞成、60票反对和28票弃权的投票结果通过。 CSDR涵盖范围扩容:CSRD将要求报告可持续性的公司数量增加了四倍多,从NFRD涵盖的11,000家增加到CSRD将涵盖的近50,000家。CSRD的范围很广,包括: 满足以下至少两项的所有大型公司: 1)员工人数超过250名。 2)营业额超过4千万欧元。 3)总资产超过2千万欧元。 上市公司。 在欧盟营业额超过1.5亿欧元,且在欧盟至少有一家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非欧盟公司。 CSRD信息披露要求加码: “双重重要性”原则:要求企业从“企业对可持续性议题的影响”和“可持续议题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两大维度去考量报告披露的重要性议题。 独立鉴证:CSRD引入独立鉴证机制,要求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对其可持续性披露报告提供有限鉴证,并于CSRD实施全面稳定之后对其报告提供合理鉴证,用以提升报告的可靠性。 商业模式和战略:CSRD要求企业披露其商业模式和战略等广泛的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包括: 1)企业商业模式和战略对其可持续性议题相关风险的适应性。 2)企业与可持续性议题相关的业务机会。 3)企业发展计划(包括财务和投资计划)以确保其商业模式和战略与下述目标相一致:向可持续经济的过渡;根据《巴黎协定》将全球变暖限制在1.5℃以内;到2050年实现“气候中立”目标;承担与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相关活动的风险。 4)企业商业模式和战略对利益相关方需求及可持续性议题的考量。 5)在可持续性问题方面,企业战略的实施路径。 可持续发展目标、政策与管理:CSRD要求范围内的企业必须设定明确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并公布目标进展与计划。同时,需披露企业管理层、监督机构在可持续性议题方面的角色和责任,管理层、监管机构与可持续性议题相关的激励计划,以及企业可持续发展政策等。 CSDR生效时间:CSRD将分四个阶段实施: 对于已受非财务报告指令(NFRD)约束的公司,应于2025年披露2024财年报告。 对于目前不受NFRD约束的大型公司,应于2026年披露2025财年报告。 对于上市的中小企业(微型企业除外)、小型和非复杂的信贷机构和自营保险企业,应于2027年披露2026财年报告。 对于在欧盟营业额超过1.5亿欧元且在欧盟至少有一家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非欧盟公司,应于2029年披露报告。 《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DR)正式签署,引领全球ESG新标准。11月28日,欧洲理事会正式通过并签署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CSDR从涵盖范围上扩容,将要求报告可持续性的公司数量增加至近5万家;从信息披露要求上加码,实施“双重重要性”原则、独立鉴证机制,需要企业披露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商业模式、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目标等。此次CSRD的实施不仅标志着欧盟为其进一步引领全球ESG监管,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和技术基础,更象征着欧盟和全球ESG信息披露迈入一个新的时代。《指令》实施后,涵盖企业应为应对披露需求将高度重视环境、社会、治理责任,能源及污染管理意识有望加强,环保及新能源产业链望受益。 1.2五部门:加强县级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 11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746号)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国县级地区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地区以及其他地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不具备建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县级地区,通过填埋等手段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到2030年,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技术、商业模式进一步成熟,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特殊区域外,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 强化设施规划布局: 开展现状评估:各地要抓紧开展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焚烧处理设施现状评估工作,全面梳理辖区内生活垃圾产生、收集、清运、处理情况,排查存在的短板弱项和风险隐患,持续推进相关工作。 加强项目论证:强化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项目评估论证,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地区地域特点、经济发展和人口因素,结合生活垃圾产生量、清运量、处理需求及预期变化情况、现有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科学安排设施布局,合理确定设施规模,避免超处理需求盲目建设项目。 强化规划约束:各地方人民政府要抓紧梳理本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相关专项规划,结合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需求,及时开展规划编制或修订工作。健全规划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做好各类规划衔接工作,确保规划可实施、能落地。 加快健全收运和回收利用体系: 科学配置分类投放设施: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自然条件、气候特征、经济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及特点等因素,科学构建与末端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并相应配备生活垃圾投放设施,避免出现“先分后混”。鼓励农村地区推行符合农村特点和生活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方式,厨余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因地制宜健全收运体系:县级地区要根据辖区地域特点、经济运输半径、垃圾收运需求等因素合理布局建设收集点、收集站、中转压缩站等设施,配备收运车辆及设备,健全收集运输网络。到2025年底,东部地区实现县级地区收运体系全覆盖,中部地区基本实现县级地区收运体系全覆盖,西部和东北地区有条件的县级地区实现收运体系全覆盖。 健全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地区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后可回收物数量、种类等情况,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推动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示范性强的资源化利用项目。推动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农村环卫清运网络的“两网融合”,加强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等塑料废弃物回收处理。 分类施策加快提升焚烧处理设施能力: 充分发挥存量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各地要根据现有焚烧处理设施能力、负荷率等因素,在保障运行经济性的前提下,进一步健全与焚烧处理能力相匹配的收运系统,尽可能扩大设施覆盖范围,确保现有设施处理能力得到充分利用。现有焚烧处理设施年负荷率低于70%的县级地区,原则上不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加快推进规模化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东部等人口密集县级地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达到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要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适度超前建设与生活垃圾清运量增长相适应的焚烧处理设施。鼓励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建设城乡一体规模化焚烧处理设施。 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共建共享: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等人口密度较低、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不具备单独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县级地区,可通过与邻近县级地区以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设焚烧处理设施。各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共建共享要求,协调推动相关项目落地。 合理规范建设高标准填埋处理设施:西藏、青海、新疆、内蒙古、甘肃等人口密度低、转运距离长、焚烧处理经济性不足的县级地区,且暂不具备与邻近地区共建焚烧设施条件的,可继续使用现有无害化填埋场,或严格论证选址、合理规划建设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 五部门联合发布加强县级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建议。《意见》要求到2025年,全国县级地区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到2030年,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技术、商业模式进一步成熟,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特殊区域外,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意见》将强化设施规划布局、加快健全收运和回收利用体系、分类施策加快提升焚烧处理设施能力。推荐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