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行为,防止风险外溢。该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以及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共同构成的金融控股集团。金融控股公司本级关联方包括股东类关联方、内部人关联方以及附属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应当按照实质重于形式以及穿透原则,识别、认定、管理关联交易并计算关联交易金额。该办法将金融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划分为本级的关联交易和附属机构的关联交易、集团内部交易和集团对外关联交易、投融资类、资产转移类、提供服务类以及其他类型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