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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实施细则》点: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偿债能力或边际改善

2022-06-22王宇鹏、马振鹏国联证券改***
《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实施细则》点: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偿债能力或边际改善

1 Tabl e_First Table_First|Table_ReportType 固定收益报告│固定收益点评 Tabl e_First| Tabl e_Summar y 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偿债能力或边际改善 ——《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实施细则》点评 事件: 近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实施细则(暂行)》(即副标题中的《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对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的范围、程序、主要内容,以及评价论证机构管理、工作规范、质量管理等作出了规定,进一步明晰了“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等有关概念,规范了对申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项目的审查行为。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督促各地规范开展决策评估,提高决策评估能力和水平,为项目把好前期“准入关”。 事件点评:  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机制,提高项目入选门槛 本次《实施细则》在第202号文基础上进一步要求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先评估、后决策”。决策评估论证要重点论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经济技术的可行性、建设规模和工程造价的合理性、资金来源的可靠性以及财政承受能力。未通过决策评估的项目不得立项、不得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不得安排预算。贵州省政府通过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机制,提供项目入选门槛。  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限制政府盲目举债 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机制,将主要从三个方面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审查项目资金来源及筹资方案合理性;审核项目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严控地方政府债券额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有利于限制政府盲目举债。  预计贵州省偿债能力边际改善,城投债信用利差或有所下降 如果后续政府机构能严格执行《实施细则》,贵州省地区偿债能力或得到边际改善,对区域信用资质的提升将有所帮助,城投债信用利差或有所下降。  风险提示:政策效果不及预期;隐性债务化解不及预期。 证券研究报告 Tabl e_First| Tabl e_R eportD at e 2022年06月22日 Table_First|Table_Author 分析师:王宇鹏 执业证书编号:S0590522020002 电话:18600937880 邮箱:wyp@glsc.com.cn 分析师:马振鹏 执业证书编号:S0590522050001 电话:15311587863 邮箱:mazp@glsc.com.cn Tabl e_First| Tabl e_Rel at eRepor t 相关报告 1、《中国会滞胀吗:关于2022年下半年中国通胀形势的观点》2022.06.20 2、《20号文:厘清财政事权财权,为基层减负》2022.06.19 3、《后半年将是“斜率平缓”的复苏》2022.06.15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 2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 固定收益报告│固定收益点评 正文目录 1 事件 ................................................................. 3 2 事件点评 ............................................................. 3 2.1 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机制,提高项目入选门槛 ........................ 3 2.2 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限制政府盲目举债 ..................................................... 3 2.3 预计贵州省偿债能力边际改善,城投债信用利差或有所下降 ..................... 4 3 风险提示 ............................................................. 4 3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 固定收益报告│固定收益点评 1 事件 近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对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的范围、程序、主要内容,以及评价论证机构管理、工作规范、质量管理等作出了规定,进一步明晰了“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等有关概念,规范了对申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项目的审查行为。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督促各地规范开展决策评估,提高决策评估能力和水平,为项目把好前期“准入关”。 早在2021年9月2日,贵州省政府就公布了《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202号令),提到建立全省政府投资项目库、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机制、制定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等措施。本次《实施细则》是对第202号令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机制方面的补充。 2 事件点评 2.1 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机制,提高项目入选门槛 第202号文已明确提到“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机制。各级政府按照权限牵头开展项目决策评估,评估论证作为政府决策的依据。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评估论证工作。”本次《实施细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要求: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先评估、后决策”。 决策评估主要内容:评估论证要重点论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经济技术的可行性、建设规模和工程造价的合理性、资金来源的可靠性以及财政承受能力,对项目是否属于公益性领域、预期收益是否符合实际、新上项目是否造成“三保”缺口、资金平衡方案是否可行,能耗、可能形成的重大风险隐患以及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隐患等进行评估。 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者能力的中介机构开展评估论证工作,根据中介机构评估意见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出具综合评估报告。未通过决策评估的项目不得立项、不得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不得安排预算。贵州省政府通过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机制,提供项目入选门槛。 2.2 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限制政府盲目举债 贵州省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机制,将主要从三个方面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4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 固定收益报告│固定收益点评 2.2.1 审查项目资金来源及筹资方案合理性 项目提级审查要重点审查项目资金来源以及筹资方案是否合理、自有资金是否属实、财政出资是否符合该地财政承受能力、融资是否会增加政府隐性债务、项目收益是否符合实际、融资是否自求平衡等。 2.2.2 审核项目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 行业主管部门审查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项目申报资料是否完备,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是否可行等。 2.2.3 严控地方政府债券额度 申请地方政府债券的市、县政府投资项目,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应对项目申报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实行总额控制,原则上当年决策评估通过项目申请债券年度总额,不得超过上年分配债券额度,并应明确在地方政府债券未能足额申报成功的情况下,如何落实该项目资金来源的具体措施,未明确资金来源的,不得通过审查。 通过项目资金来源及筹资方案合理性、严控地方政府债券额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有利于限制政府盲目举债。 2.3 预计贵州省偿债能力边际改善,城投债信用利差或有所下降 本次《实施细则》的颁布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贵州省政府项目的入选门槛,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限制政府盲目举债,有利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如果后续政府机构能严格执行《实施细则》,贵州省地区偿债能力或得到边际改善,对区域信用资质的提升将有所帮助,城投债信用利差或有所下降。 3 风险提示 政策效果不及预期;隐性债务化解不及预期。 5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在此声明:我们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本报告所表述的所有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我们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个人看法。我们所得报酬的任何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投资建议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联系。 评级说明 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 评级 说明 报告中投资建议所涉及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另有说明的除外)。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6到12个月内的相对市场表现,也即:以报告发布日后的6到12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摩根士丹利中国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纳斯达克综合指数或标普500指数为基准;韩国市场以柯斯达克指数或韩国综合股价指数为基准。 股票评级 买入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指数涨幅20%以上 增持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指数涨幅介于5%~20%之间 持有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指数涨幅介于-10%~5%之间 卖出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指数跌幅10%以上 行业评级 强于大市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指数涨幅10%以上 中性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 弱于大市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指数跌幅10%以上 一般声明 除非另有规定,本报告中的所有材料版权均属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及其附属机构(以下统称“国联证券”)。未经国联证券事先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发送或者复制本报告及其所包含的材料、内容。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均为国联证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 本报告是机密的,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国联证券不因收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国联证券的客户。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我们认为可靠的已公开资料,但国联证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中的信息、意见等均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邀请或要约。该等信息、意见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客户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家的意见。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国联证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过往的表现亦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预示和担保。在不同时期,国联证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 国联证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可能会依据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而口头或书面发表与本报告意见及建议不一致的市场评论和/或交易观点。国联证券没有将此意见及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国联证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特别声明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国联证券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提及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国联证券及/或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投资者请勿将本报告视为投资或其他决定的唯一参考依据。 版权声明 未经国联证券事先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和引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有私自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和引用者承担。 联系我们 无锡: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9层 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1座37层 电话:0510-82833337 电话:021-38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