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原则同意将符合条件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纳入互联互通,以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发展。符合条件的ETF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包括以人民币或港元计价,上市时间不少于六个月,跟踪的标的指数发布时间满一年,跟踪的标的指数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90%,且沪股通股票和深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80%。纳入互联互通的北向ETF意味着所有香港及海外投资者均可买卖。南向ETF跟北向ETF需要满足的条件一致,只是以港元计价,且以跟踪恒生系列指数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