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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2-01-07招股说明书喵***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1-1-1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SI Solar Co., Ltd. (住所:苏州高新区鹿山路19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1-1-1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41,058,82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5%。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360,705.8824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1-1-3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2021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的风险 2020年下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上游原材料产能释放滞后于光伏组件产能扩张等因素的影响,光伏组件行业上游主要原材料市场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导致以硅基材料(硅料、硅锭、硅片、电池片)为代表的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同时,2020年下半年以来,境外运输价格也大幅上涨。 上述原材料和境外运输价格的波动,对公司及同行业公司的短期经营业绩均造成一定影响。2021年1-6月,同行业领先企业隆基股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73%、13.37%、13.02%,分别同比下降6.51、2.19、6.49个百分点,晶科能源的综合毛利率为14.34%,较2020年度下降0.60个百分点。 2021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为6.19%,同比下降17.21个百分点,与同行业相比,公司综合毛利率显著低于同行业领先企业且综合毛利率的下降幅度高于同行业领先企业。 2021年1-6月,公司净利润为-3.55亿元,较2020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22.16%。2021年1-6月,同行业公司隆基股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晶科能源的净利润分别为49.92亿元、7.36亿元、7.40亿元、5.6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7.58%、增长44.62%、增长1.83%、下降9.91%,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净利润显著低于同行业领先企业,且净利润下降幅度显著高于同行业领先企业。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1-1-4 虽然由于2021年三季度原材料价格企稳,使得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单季经营情况略有好转,但2021年10月硅基材料的市场价格再次大幅上涨,硅料、硅片、电池片的市场价格单月分别约上涨25%、10%和10%。按照目前的市场原材料和境外运输价格的情况预计,公司2021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 中长期来看,公司的经营业绩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本轮原材料及境外运输价格上涨的幅度和持续时间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向下游传导的情况。若上述不利因素长期存在,不排除公司在2021以后年度出现经营亏损的可能性。 (二)产品结构风险 公司在单、多晶组件产品和大尺寸组件产品的产品结构与同行业第一梯队公司有所不同。 单、多晶组件方面,报告期内,晶硅电池组件中单晶组件已逐步占据主要的市场份额,根据《2020-2021年中国光伏产业年度报告》,2020年我国单晶硅片市场份额已达到90%,反映了单晶组件的总体市场份额情况。报告期内,隆基股份一直专注于单晶产品,晶科能源单晶组件收入占比分别为45.46%、78.43%、98.35%和99.72%,天合光能单晶组件收入占比分别为33.00%、52.72%、88.42%和99.59%,晶澳科技主流产品均为单晶组件,公司单晶组件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18.61%、34.76%、45.28%和62.32%,与同行业领先企业整体水平存在差距。 在单晶组件收入占比低于同行业单晶组件领先企业的同时,公司单晶组件的毛利率也低于该等同行业公司。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单晶组件的毛利率分别为9.71%和0.95%,剔除运输费用、201关税及双反保证金影响后分别为15.42%和11.49%。同行业单晶组件领先企业中,2020年,隆基股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的组件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53%、14.90%、16.09%,晶科能源剔除运输费用、201关税及双反保证金影响后的单晶组件的毛利率为23.01%;2021年1-6月,天合光能、晶澳科技的组件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0.13%、12.25%,晶科能源剔除运输费用、201关税及双反保证金影响后的单晶组件的毛利率为22.72%。 大尺寸组件方面,2020年市场上仍以158mm/166mm尺寸为主,182mm及以上的大尺寸还在推广初期。根据PV InfoLink统计,2021年上半年TOP10组件厂家(不含First Solar)大尺寸出货量占TOP10厂家出货总量(不含First Solar)大约24%。2021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1-1-5 年上半年,晶澳科技大尺寸产品出货量占比约为35%,天合光能大尺寸产品出货量占比约50%。公司182mm和210mm等大尺寸组件产品销售量占比约为4%,相对处于较低水平。 随着光伏组件大功率时代的到来,单晶组件已经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大尺寸组件也正逐渐成为市场主流。目前,公司在单晶及大尺寸组件布局方面均呈现出滞后于行业发展趋势的情况。若产品结构布局不能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则可能面临产品竞争力下降、丧失市场份额的风险,对公司业绩造成负面影响。此外,随着未来公司单晶组件收入占比逐渐升高,如若公司在成本控制和规模效应等方面不及预期,不能有效提高单晶组件毛利率,将可能对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 (三)产能建设和布局风险 公司单晶产能布局相较于同行业公司处于较低水平。2021年1-6月,公司组件有效产能为8.40GW(未年化),其中单晶组件为5.76GW,多晶组件为2.64GW。相比而言,2021年1-6月,晶科能源组件有效产能为13.45GW(未年化),天合光能组件有效产能为11.11GW(未年化),2020年年底隆基股份和晶澳科技的组件产能已经分别达到50GW和23GW。根据同行业领先公司单多晶产品销售金额占比情况判断,其有效产能均以单晶产能为主。截至目前,公司仍保有一定比例的多晶产能以满足下游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同时,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的单晶产能目前主要集中在产业链后端的电池片及组件制造环节,垂直一体化程度相对较低。2021年1-6月,公司单晶硅棒/硅锭、硅片、电池片、组件的有效产能(未年化)分别为0.90GW、1.86GW、2.52GW、5.76GW。根据公开信息,晶科能源硅棒/硅锭、硅片、电池片、组件的有效产能(未年化)分别为12.85GW、11.91GW、5.94GW、13.45GW;天合光能硅片、电池片、组件的有效产能(未年化)分别为2.35亿片、9.85亿片、11.11GW;隆基股份在定期报告中提及“2020年年底单晶硅片产能85GW,单晶电池产能30GW,单晶组件产能50GW”;晶澳科技在定期报告中提及“2020年年底组件产能23GW,上游硅片和电池产能约为组件产能的80%,预计2021年年底组件产能超过40GW,硅片和电池产能继续保持组件产能的80%左右”,相比之下,同行业整体垂直一体化程度均高于公司。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1-1-6 由于①公司单晶产能仍在持续扩张和布局中,部分新建产线处于产能爬升过程,②公司目前单晶产能的垂直一体化程度相对较低,公司短期内在规模效应及成本控制等方面与同行业领先公司存在一定差距,进而对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不利影响,导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单晶组件的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单晶组件领先企业。若公司正在建设或拟建设的产线达产情况不及预期,将对公司单晶组件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 (四)从多晶产品为主向单晶产品为主进行调整的业务转型风险及其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布局处于从多晶产品为主向单晶产品为主进行调整的业务转型过程中,单晶组件收入占组件业务总收入的比例不断上升,分别为18.61%、34.76%、45.28%和62.32%,但与同行业主要公司相比,公司产品调整的进度仍相对滞后。根据公开可得的信息,同行业公司中,隆基股份一直专注于单晶产品,晶科能源单晶组件收入占比分别为45.46%、78.43%、98.35%和99.72%,天合光能单晶组件收入占比分别为33.00%、52.72%、8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