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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外贸数据点评:首月进出口数据谨慎乐观

2013-02-08潘向东、张新法中国银河看***
1月份外贸数据点评:首月进出口数据谨慎乐观

www.chinastock.com.cn 证券研究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最后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公司免责声明 宏观点评研究报告 2013年2月8日 首月进出口数据谨慎乐观 ——1月份外贸数据点评 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 :(8610)83574197 :panxiangdong @chinastock.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130511120003 分 析 师: 张新法 :(8610)6656 8535 :zhangxinfa@chinastock.com.cn 执业证书编号: S0130511020002 1.事件 2月8日,海关总署公布今年2013年1月份进出口数据。 2.我们的分析与判断 (一)1月进出口数据谨慎乐观 从海关公布的数据来看,1月份外贸增速大幅走高。其中,出口增长25%,进口增长28.8%;贸易顺差291.5亿美元,扩大7.7%。 但以上数据是没经季节调整的,有“虚高”的成分。经季节调整法剔除春节因素影响后,出口增长12.4%,进口增长3.4%,符合市场预期。 另外,从贸易伙伴国来看,1月份,中国与欧、美、日等传统贸易大国的双边贸易增速出现大涨,尤其是对欧盟和日本实现“由负转正”,但这也是基数原因所致,是没有进行季节调整的数据,因此,还不能断言中国外贸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从中长期来看,中国进出口可能仍将保持较低的增长速度。 (二)首次公布出口经理人指数具有指向意义 海关总署从2013年1月起公布出口经理人指数。根据出口企业的网络问卷调查数据,我国出口经理人指数为37.5,较2012年12月上升3.3,连续第2个月环比提升。其中,新增出口订单指数40.5,提升3.6;出口信心指数42.9,提升4.7;出口企业综合成本指数17.9,下滑0.5。出口经理人指数的连续回升,表明一季度我国外贸出口相对乐观。 宏观简评研究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最后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公司免责声明。 (三)以本币计价发布官方统计数据引关注 海关总署在公布2013年1月进出口统计数据时,首次在月度数据中增加了以人民币计价的进出口总值、出口总值、进口总值以及贸易差额的数据。这一做法引起市场关注。 尽管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称“以本币计价发布官方统计数据为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但是,这可能绝非问题的全部。随着中国在2012年末成为世界上货物贸易规模最大的国家,以及人民币在贸易结算中比重的上升,突出人民币的主体地位恐怕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3. 结论 1月份进出口增速出现大幅回升,很大程度上是受春节因素的影响。在经季节调整法剔除春节因素影响后的进出口增速更能反映真实情况,中国外贸形势谨慎乐观。尽管短期相对乐观,但从中长期来看,进出口可能仍将保持较低的增长速度。另外,随着中国在2012年末成为世界上货物贸易规模最大的国家,以及人民币在贸易结算中比重的上升,未来人民币在贸易结算和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有望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宏观简评研究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最后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公司免责声明。 作者简介与承诺 潘向东,男,首席经济学家,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经济研究》和《世界经济》审稿专家。主持或参加过国家社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点基金、博士后基金等。2011年加入中国银河证券。 张新法,男,宏观经济分析师,总监,侧重国内宏观经济和金融研究。曾先后任职于国家财政部、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2004年加入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部。 潘向东、张新法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本人承诺,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受到任何形式的补偿。本人承诺不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和执业过程中所掌握的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宏观简评研究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最后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公司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银河证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向其机构或个人客户(以下简称客户)提供,无意针对或打算违反任何地区、国家、城市或其它法律管辖区域内的法律法规。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本报告的版权属于银河证券。未经银河证券事先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更改或以任何方式发送、传播或复印本报告。 本报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只提供给客户做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建议,并非作为买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邀请或保证。银河证券认为本报告所载内容及观点客观公正,但不担保其内容的准确性或完整性。客户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而取代个人的独立判断。本报告所载内容反映的是银河证券在最初发表本报告日期当日的判断,银河证券可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载内容不一致或有不同结论的报告,但银河证券没有义务和责任去及时更新本报告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银河证券不对因客户使用本报告而导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银河证券不需要采取任何行动以确保本报告涉及的内容适合于客户。银河证券建议客户如有任何疑问应当咨询证券投资顾问并独自进行投资判断。本报告并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建议或担保任何内容适合客户,本报告不构成给予客户个人咨询建议。 本报告可能附带其它网站的地址或超级链接,对于可能涉及的银河证券网站以外的地址或超级链接,银河证券不对其内容负责。本报告提供这些地址或超级链接的目的纯粹是为了客户使用方便,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构成本报告的任何部份,客户需自行承担浏览这些网站的费用或风险。 银河证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参与、投资或持有本报告涉及的证券或进行证券交易,或向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在内的服务或业务支持。银河证券可能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并无需事先或在获得业务关系后通知客户。 银河证券无需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是发送给银河证券客户的,属于机密材料,只有银河证券客户才能参考或使用,如接收人并非银河证券客户,请及时退回并删除。 所有在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除非另有说明,均为银河证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 银河证券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 联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部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上海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26楼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中心商务大厦26层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机构请致电: 北京地区:傅楚雄 010-83574171 fuchuxiong@chinastock.com.cn 上海地区:何婷婷 021-20252612 hetingting@chinastock.com.cn 深广地区:詹璐 0755-83453719 zhanlu@chinastock.com.cn